在紧急关头保障人员顺利疏散,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作用至关重要。但事实上,这些系统面临不少问题,这些问题不禁让人心生忧虑。
产品规格不符
现场安装的应急照明控制器和集中电源等设备,其名称、型号、规格与质量证明文件上的信息往往存在差异。以某商场为例,在建设过程中,其应急照明灯具的型号与认证证书就出现了不匹配的情况。此类问题可能导致产品性能无法达到标准要求,关键时刻可能无法正常运作,从而对人员安全构成潜在威胁。
标志灯具选用错误
某些地方已经开始用蓄光指示牌来代替消防应急照明设备,或者选择了非持续照明产品。比如一些酒店,它们已经用蓄光指示牌替换了原本的照明灯具。而且,地面照明并没有使用集中电源A型产品,特别是在住宅建筑没有消防控制室的情况下,虽然从理论上讲可以使用自带电源B型产品,但实际上不少地方在操作上存在不少问题。
防护等级不达标
室外安装的应急照明设施,其防护标准需达到IP67等级,但不少地方的设备并未达标。此外,像消防水泵房这类湿度较大的区域,其应急照明设施的防护等级至少应为IP65。以某工厂为例,其室外照明设施防护不够,消防水泵房的照明设施也存在类似问题,这导致它们在紧急时刻很容易受损。
安装细节问题
在安装标志灯的过程中,无论是采用顶部安装还是悬挂方式何为应急照明回路,都必须确保其与安全出口或疏散门的墙面距离不超过50毫米。但遗憾的是,许多地方并未严格执行这一标准。此外,若应急照明设备被放置在电气竖井中何为应急照明回路,若未采用下出口进线,或者未进行保护接地,或者接地标识不够明显,此类情况也较为普遍。这些情况都给日常的维护工作带来了不少麻烦。
配电线路失误
若非集中控制系统使用集中电源供电,那它就必须装备能抵御火灾的配电线路。然而,遗憾的是,许多现场并未依照这一规定行事。火灾发生时,这些线路很容易遭受损害,进而影响系统的正常供电。此外,在应急照明设备的安装点、防护级别、供电方式及功率等方面,也存在诸多不符合规范的问题。
系统运行缺陷
在联动测试过程中,我们注意到应急照明控制器等设备存在通信故障,因此灯具未能按预定方案完成模式转换。此外,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在蓄电池供电状态下的运行时间,并没有达到既定的要求。而且,备用照明系统的第二路电源,按理说应当采用消防电源专用线路,并具备自动切换功能,但现场检查发现,众多环节并未符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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