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火规》正式实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加入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的新功能,这一改动受到了广泛关注,众人纷纷讨论其带来的正面和负面影响。
增设联动控制优点
新修订的《火规》明确指出,非集中控制式的集中电源必须与消防联动控制器、应急照明集中电源以及分配电装置实现联动,而对于配备自有电源的非集中控制型设备,则必须与消防应急照明配电箱进行联动。这样的规定带来了诸多益处,它确保了在火灾等紧急状况下,消防应急照明能够迅速启动,满足人员疏散时的照明需求。在商场这类人流量大的地方,能够快速向众人指明疏散的路线。
过去消防应急照明的布置存在不规范问题,很多设计师在车库、公共通道等地方,错误地将常规照明当作应急照明使用,甚至在地下室全部采用这种做法。高层建筑的楼梯间应急照明设计通常过于简单,缺少蓄电池的应急照明灯具,而疏散指示灯却配备了蓄电池。这种设计在火灾发生时,其效果显然是有限的。
平面图设计问题
依据最新修订的《火规》实施的新系统,平面图设计遭遇了一定的困难。如果应急照明的容量按照普通照明来估算,所需的应急备用电源将会显得过于巨大,这样的计算并不符合实际情况。尤其在大型商业建筑中,备用电源容量过大不仅会增加成本,同时也会使得维护工作变得更加复杂。
建筑物内部照明系统根据不同用途,配备了相应的配电箱,如常用的照明配电箱、应急照明配电箱和公共事故照明配电箱。目前,楼梯间的照明系统已更换为公共事故照明配电箱供电,并且增加了消防应急照明设备,这些设备的电力来自集中蓄电池。同时,其他区域的照明电源分配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以确保满足各自的功能需求。
系统问题总结
GB17945-2010标准明确指出,消防应急照明灯在紧急情况下的亮度应至少为50流明,而疏散照明则不得超过5勒克斯。只需额外增加一条消防LED应急照明线路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规范,就能满足这一标准,无需复杂的系统设计,进而降低成本和施工难度。
在新版《火规》实施之前,应急照明回路已经安装了消防强启模块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规范,这样在火灾发生时可以实施集中控制。根据现有规范,只有部分规范对特定建筑安装智能疏散照明系统做了具体规定。这些规范不仅明确了建筑种类,还规定应急照明回路必须具备强启功能,并且要求灯具配备的蓄电池能够满足消防使用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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