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省政府办公厅传来消息,我省正式出台了经过修订的《山西省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简称《预案》)。该《预案》旨在有效预防和及时应对可能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并致力于积极防范和化解特种设备领域中的重大安全风险。《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正式生效。
特种设备包括那些对人身及财产安全构成较高风险的锅炉、承压容器(包括气瓶)、承压管道、电梯、起重设备、客运缆车、大型娱乐设施,以及场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由法律和行政法规明确规定的其他种类。
《预案》涵盖了全省范围内所有重大及以上级别,以及可能引发重大社会影响的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和工作的需求,适时对其进行修订和优化特种设备应急演练方案,《预案》通常每隔三年进行一次更新。《预案》秉持以人为核心的原则特种设备应急演练方案,严格遵守“安全至上、预防为主、全面治理”的指导思想,强调统一指挥、分层次管理、条块结合、以地方为主、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运作模式,确保依法科学决策、职责清晰、操作规范、平时与战时相结合、反应迅速、运作高效。
《预案》中规定,根据特种设备事故的严重性、波及范围以及应急处理的需求,从高到低依次划分为一、二、三、四级共四个省级响应等级。特种设备事故可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不同等级。
《预案》明确,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和使用企业需依据外部环境及内部状况的变动,采取信息化技术,通过构建特种设备双预防体系,持续进行事故隐患的查找以及风险信息的搜集、识别和评估,对潜在的事故风险实施管理,并对被认定为重大危险源的特种设备实施实时监控。一旦特种设备出现安全隐患,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及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并采取实时监控、动态管理等手段进行安全管理。一旦发现异常,应迅速实施预防与预警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汇报、早处理。
此外,在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涉事企业需遵照信息上报的相关规定,迅速将事故情况通报给当地政府以及市场监督管理机构。上报的特种设备事故信息必须确保真实无误,严禁出现延误报告、虚假报告或隐瞒不报的情况。在接到有关特种设备事故的汇报或相关资讯后,当地的市场监管部门需迅速开展调查以确认情况,同时应即刻向省级指挥部进行汇报,并向同级别的应急管理部门进行信息告知。在情况紧急时,可考虑越级向上级部门报告。此外,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实施预警措施,并做好初步的应对工作。(薛建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