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一女生输液后离世!头孢用药未皮试,医院究竟为何如此疏忽?

陶兰的经历引起了大家对医疗安全及责任归属问题的极大关注。有人不幸因对头孢类药物过敏在医院去世,然而,面对家属提出的道歉要求,医院方面却选择了不予理睬。这一事件引发的争议,究竟该如何公正地评判是非曲直

事件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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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晚上大约10点57分,腹痛的陶兰在三位同学的陪伴下,来到了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西陵院区的急诊内科。医生询问她是否有过敏史,陶兰表示自己并不清楚。晚上11点23分,陶兰在一楼的治疗室走廊开始了输液治疗。到了16日凌晨0点35分,护士更换了头孢药物后便离开了。大约过了四分钟,陶兰感到身体开始不适,恰逢她的同学们去缴纳费用和领取单据,并没有留她在身边。到了午夜零点四十一分,她突然在输液椅旁失去了知觉。

病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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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病历中记录,家属表示,陶兰在就诊前大概四个小时出现了腹痛、恶心、腹泻等不适症状,同时伴有发烧和心慌的感觉。抢救记录表明,在注射头孢曲松钠期间,她突然失去了知觉,并且口吐泡沫。医院方面经过核实,确认这名儿童是因为对头孢类药物过敏而死亡。

家属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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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陶先生的家属向媒体透露情况,他们深信医院的不当疏忽导致了这起不幸的事故。他们不仅希望得到应有的赔偿,还强烈要求医院公开道歉。家属们对事件的真相坚信不疑,认为事情经过非常清楚,没有任何疑问。在赔偿金额达成共识之后,他们更加急切地期待医院能够公开道歉,并给出合理的解释,希望医院能为孩子的遭遇给出一个合理的说法。

医院回应

4月29日,该医院医患关系科人员指出,皮试并非强制要求,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都没有明确规定必须对头孢类药物进行皮试。医生和护士需要同时照看多个患者,他们并不专门负责特护工作,因此他们拒绝了道歉的请求。他们觉得这属于人道主义调解,并不认为自己有错。

医生观点

居旻杰医生指出,尽管国内外尚无具体规定要求必须进行头孢皮试,但在使用头孢类药品之前输液反应的应急预案,必须详细掌握并记录患者的过敏情况。同时,在患者用药过程中,必须密切关注其状况,特别是在首次用药后的30分钟内,必须加强监测力度,以便能够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任何可能的过敏反应。

责任认定

宜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科的工作人员指出输液反应的应急预案,医疗事故的处理需要经过鉴定程序。然而,鉴于医患双方均未提交鉴定申请,我们现阶段尚不能对责任归属进行确切划分。家属之所以未提出鉴定申请,是因为他们认为事情已经明了,医院已承认患者因头孢过敏不幸离世的事实。

医院与家属持有不同观点,人们不禁要问,在这起事件中,医院是否应当向家属表示一次真挚的歉意?欢迎点赞、转发,并留下您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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