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基本情况
2022年2月19日,清晨6时20分左右,孙某驾驶一辆京KEC925号棕色小型普通客车,在京港澳高速公路上自北向南行驶,行至740Km+550m处时,不幸与中央护栏发生碰撞,车辆随即翻滚至右侧路边沟中。事故导致乘客任某1当场遇难,而杨某和任某2受伤,被紧急送往医院接受救治。2022年2月21日,在15时23分左右,任某经过全力抢救后,终究未能挽回生命。而到了22时12分,杨某也因抢救无效,离开了人世。经过详细调查,发现驾驶员孙某在行驶过程中,途经施工区域时,速度明显超过了规定限速,这一行为是引发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该事故暴露出的主要问题
首先,驾驶人的安全意识较为薄弱。具体来说,孙某驾驶车辆从北京返回许昌,在长时间的驾驶过程中,涉嫌存在疲劳驾驶的情况。其次,孙某在行驶过程中超速行驶,他全程开启定速巡航,速度维持在128公里/小时,即便在施工路段有所减速,但车速依然严重超过了80公里/小时的限速要求。再者京珠高速车祸应急车道,孙某及其三名乘车人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这一行为加剧了事故的严重后果。
三、交通安全提示
驾驶者在高速路上行车时,必须切实遵循交通规则,全神贯注于驾驶安全,严禁超速以及非法占用紧急通道。
在高速公路上驾驶期间,若连续驾驶超过4小时,则必须驶入服务区进行停车,并确保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
在高速公路上驾驶时京珠高速车祸应急车道,若遭遇恶劣天气,务必减速行驶,同时确保与前方车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在高速公路上驾车行驶至施工区域,必须降低车速以确保安全通行,且速度不得超出规定的上限。
5.安全带就是生命带,车辆驾乘人员一定要系好安全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