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危险化学品事故警示教育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本次全市危险化学品事故警示教育大会依照省安监局的统一规划和部署而召开,其核心目标在于总结事故经验教训,深入剖析当前的安全形势,提升全体与会人员的安全意识,加强各项安全工作措施,旨在有效防止较大或更严重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并保障危险化学品行业的安全生产局面持续稳定。不久前,我们一同观看了有关危险化学品事故的警示教育影片,金正大集团分享了他们在风险分级管控以及隐患排查治理方面的宝贵经验。李润前科长和郑成东主任分别对相关业务工作进行了详细的部署和安排。我们期待大家能够认真学习并深刻理解,真正将所学知识付诸实践。在此,我想提出以下五点建议。
深刻洞察当前局势,时刻保持警惕,全力提升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意识与使命担当。
自今年起,全市各安监机构及危险化学品企业严格遵守市委市政府关于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指令,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快速整改和严格执法活动,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特别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的执行,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状况总体保持稳定。在认可所取得的成就之际,我们必须保持清醒,深刻理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所遭遇的艰难挑战,尤其是今年莒南华盛化工发生的416燃爆事故,这一事件进一步揭示了我们在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亟待解决的问题。首先,企业未能充分履行其主体责任。重生产轻视安全的状况仍旧普遍,部分企业只顾眼前利益,忽视长远发展,只追求利润,忽视安全,甚至不惜牺牲生命;同时,安全保障能力不足,安全投入长期不足,化工企业的设备与工艺陈旧,自动化控制水平低下,尽管部分企业配备了自动化联锁装置,却无法正常运作;此外,安全管理水平不高,企业现场管理存在疏漏,违规操作现象时有发生。企业领导层普遍缺乏较强的安全管理技能,对于企业内部潜在的安全隐患缺乏足够的认识,对安全生产持有一定的侥幸态度。目前正值防汛关键时期,影响安全生产的不确定性和阶段性风险因素增多,安全生产的形势显得尤为严峻。全市各级安全监管部门以及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需始终保持对安全生产的高度警觉,常怀忧患意识,加强安全管理,明确责任分工,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全面排查、迅速整治、严格执法的工作,切实防止较大或以上级别的生产安全事故在危险化学品领域发生。
在此契机,我简要向大家介绍去年全省化工及危险品行业的事故概况:去年,全省化工及危险品行业共遭遇了20起事故,导致42人遇难,59人受伤;在这些事故中,有1起属于重大事故,造成13人丧生;另有5起为较大事故,导致14人不幸离世。事故的发生,主要源于多方面因素:首先是违法建设和非法生产,以及安全生产条件的缺失;其次是三违行为普遍存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或不执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够深入;检维修及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违规操作;设备设施存在缺陷或管理不善;工艺设备变更和风险管理执行不严或不落实;危险化工工艺自动控制改造和重大危险源监测管控未达标准规定;建设项目试生产和开停车环节,安全生产条件和措施不完善或不执行;应急处置措施不当;以及外来施工队伍管理不严等。事故的主要发生环节包括:首先,是进行设备检查、维修以及动火作业、受限空间操作等特殊作业步骤。众多企业在检维修作业、动火作业以及受限空间作业等特殊操作中,对安全管理重视程度不足,作业前未明确制定各项安全技术规范,风险评估不够全面,未能严格执行安全隔离和置换等关键措施,作业许可证的发放仅流于形式;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未能有效开展,导致作业人员安全意识薄弱,安全素养不高,自我保护意识不强,违规操作现象频发,进而使得事故在这一环节连续多年高发;此外,设备设施的管理也是一大问题。诸多企业暴露出设备设施存在缺陷或管理上的疏漏;对于装置设施及其安全配件所隐藏的安全隐患,以及因设备设施不完善可能引发的意外事故,分析不够全面;同时,也未及时实施有效的整改措施来彻底解决这些问题;此外,还需关注工艺安全管理环节。一些企业对工艺设备变更管理不够重视,其中部分自动控制系统维护工作未能得到妥善处理,远传仪表长期处于失修状态,维修更换不及时;更有甚者,随意拆除了自控联锁装置。一线操作工对控制系统操作不够熟练,导致在生产操作过程中事故频发。此外,建设项目在试生产和开停车环节也存在问题。企业建设项目在试生产与开停车阶段,未能严格遵循《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及《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十个严禁》的相关规定,擅自组织投料试车,部分项目甚至违反规定,同时进行施工、建设和试车,致使事故频发;此外,应急处置环节也存在问题。企业未能履行风险及危害信息告知职责,未如实向员工透露关键区域、重要设备和操作流程中的潜在危险,也未对员工进行应急处理技能的培训与练习,这致使员工在紧急情况下的应对能力不足,处理不当可能遭受伤害;此外,还需关注外来施工单位的管理环节。企业对外来施工队伍及其成员的资质审核不够严格,缺乏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或者培训仅是表面文章。在作业开始前,未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说明,作业过程中也未实施有效的安全监管。此外,施工队伍的操作规范与企业规定的标准存在差异。
此问题务必引起大家的极大关注,需举一反三,以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上演。
二、扎实做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
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口岸化学应急处置培训,是一项至关重要的基础性创新任务。它旨在落实以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推动安全生产的关口前移,全面解决生产安全事故中难以预见、难以管控、难以治理的问题,并不断增进企业的根本安全水平。会议中发布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化工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执行手册》以及《化工企业事故隐患排查及整治操作手册》,要求各县级安全监督局以及各危险化学品企业必须深入研读这两份指导性手册,全面了解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的详细要求,企业需明确知晓具体应采取的行动和操作步骤,而监管部门则需明确掌握监管的重点和具体方法。市安全监督管理局不久将举办针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管理人员的专项培训,同时,各县域亦需按行业类别开展培训活动,以此促进风险分级管理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全面实施。在工作中需重点关注以下几项内容:首先,需及时搜集并深入分析国内外各类典型事故案例,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识别并填补风险漏洞和薄弱环节;其次,需针对泄漏、火灾、爆炸、中毒、窒息、坍塌、倒塌、坠落、挤压等灾害因素,根据危险化学品储存量的多少,科学、精确地评估事故可能波及的范围,排查潜在的重大风险和隐患;再次,需特别关注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结合风险评估结果和实际管理状况,排查可能引发群死群伤的风险和隐患;此外,需密切关注动火、受限空间作业等特殊作业环节,检查特殊作业的风险评估、控制措施和安全规程;还要高度重视新型化工产业,严格执行风险评估和论证管理,仔细排查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新产品可能存在的风险和隐患;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消除监管漏洞,检查部门监管结合点可能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针对违法生产、贮存危险化学品隐蔽性强、危害大的特点,排查可能存在违法生产、贮存的区域(场所)及人群;最后,要坚持底线思维,依据事故后果最大化原则,排查潜在的风险和隐患,严防意料之外的问题。
今年,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需全面构建风险等级划分和隐患排查整治的体系。各企业需依据自身情况,主动推进这一体系的建设,务必在年底前完成既定任务。尤其是省级和市级指定的示范企业,更应率先垂范,发挥引领作用。在具体工作中,需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智慧与一线职工的主观积极性,确保安全风险的排查与管控覆盖到企业的每个岗位和每位员工,由下而上广泛动员,全面深入地开展对身边(岗位、设备)安全风险的查找活动。岗位安全风险需由一线员工从设备、工艺、管理及人员等多个角度进行识别、排查与控制;车间层面的安全风险,应由车间对各个岗位的风险管控措施进行汇总与分析,实施分级管理;至于厂级安全风险,则需企业对各个车间(分厂)的风险管控措施进行汇总与分析,进而制定出厂级风险点的管控措施。企业操作层、管理层以及决策层的安全责任逐级得到落实,从而构建起自下而上、纵横交错、全员参与的安全风险排查与管控体系。这一体系能确保对安全风险点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精确地确定风险等级,并针对不同风险点实施相应的防范措施,最终达到精细化管理的效果。企业需根据风险等级及类型的具体情况,构建两个清单:其一为责任管控清单,需将各风险点按等级逐一分配至公司、车间、班组及岗位,进行有效管控;其二为措施管控清单,针对每个风险点,需制定并执行详尽的安全管控措施,涵盖制度管理、物理工程、在线监测、视频监控、自动化控制及应急管理等多个方面口岸化学应急处置培训,同时严格执行企业安全风险公告、岗位安全风险确认及安全操作明白卡制度。企业需对每一个潜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详细记录,构建起一套完整的安全风险控制档案,并确保每家企业拥有一本专属档案。此档案需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随后上报至市级或县级安全监管部门进行备案。
三、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领域的专项整治
稳步推进危险化学品领域的专项整治行动,强调从过程和灾害管理转向源头预防和风险控制,增强专项治理的科学性、实际效果和持久性。一是针对涉及两个重点和一个重大项目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市安监局将组织专家对企业的试生产方案进行论证,以保障试生产过程的安全性;二是对于通过定量风险评价进行安全评估的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若个人或社会风险值超出规定限值,必须实施降低风险的措施,对于周边有密集人群且风险无法降低的情况,将采取停产整顿、转产、搬迁或关闭等强制措施;三是自--年1月1日起,所有构成一级或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化学品罐区,若未配备紧急停车(紧急切断)功能,将一律停止使用;四是自--年1月1日起,所有未实现温度、压力、液位等信息远程连续采集检测,且未安装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的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化学品罐区,也将一律停止使用;五是自--年7月1日起,所有仓储经营企业中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化学品罐区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按照特级动火标准进行升级管理。
四、认真做好全省异地执法检查迎查工作
省安监局决定于8月9日至19日,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实施异地执法检查,共设立17个检查小组,各小组分别负责对一市进行专项检查。检查内容涵盖查阅相关资料、座谈交流、现场检查以及实际操作演练等多个方面。检查小组将从我市提交的52家危险化学品待查企业名单中,随机选取大约40家企业进行深入检查,每家企业的检查时长约为半天。核实关键环节包括:考察市级及县级政府是否依照省级的安排和指示,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两项体系的建立;依据最新修订的《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山东省政府颁布的303号文件),着重审查企业在风险控制、隐患排查、组织架构、安全资金投入、教育培训、特殊作业管理、安全手续办理、应急救援措施、职业卫生防护等方面的执行情况。检查内容需遵循国家安监总局发布的检查清单。会议中已分发该清单,要求各危险化学品企业依据此清单严格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并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便顺利通过省级检查组的审查。
五、扎实做好汛期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近期,我国南方多地遭遇了严重的洪涝灾害,导致大量人员伤亡和财产遭受巨大损失。目前,我市正处于防汛工作的关键阶段,天气和水文状况变化迅速。因此,各级安全监管部门以及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必须保持高度警觉,采取周密的预防措施,确保危险化学品领域的安全生产措施得到有效执行,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具体而言,首先需要切实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施和设备的防雷、防静电措施。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标准,定期执行防雷和防静电的检测工作,同时,针对即将到来的雷雨天气,提前对防雷和防静电设施进行检查,并在雷雨过后核实这些设施的完好性,以保证其功能正常;此外,还需对化学品储罐、仓库以及露天存放的化学品实施严格的安全管理。根据危险化学品储存的相关规定,我们必须严谨对待夏季高温期间的防护措施,细致检查所有安全设施的安装、适用性以及安全管理工作的执行状况,并迅速解决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同时,要保证生产区域和储存设施中的防晒、降温设备完好无损,以避免因温度和压力的上升而造成罐体、桶、钢瓶等容器破裂,从而引发安全事故。需妥善保存具有毒性的化学品以及遇水可能引发化学反应的物质,此类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湿、易渗水或屋顶有渗漏的库房中。生产设备和储存区域(涵盖危险化学品仓库、罐体、桶、瓶以及堆放区)需严格执行防洪和防汛措施;同时,必须强化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和生产现场的控制。加强夏季高温期间的防火、防爆和防中毒防范措施,对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与维护保养,确保及时整改设施设备的缺陷和潜在风险。严格执行特种设备设施的报检检测规定,对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设施进行及时报废,从而保障安全稳定运行。此外,严格限制生产现场人员数量,并对外来人员及队伍实施严格管理。
同志们,安全生产之路永无止境,我们务必加强管理,明确职责,确保各项任务得到彻底执行,从而为我市经济社会的稳步快速进步贡献坚实的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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