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预案旨在加强煤矿内部消防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针对可能发生的火灾事件,特制定如下方案:设立指挥机构,包括:指挥领导小组,组长由赵通(矿长)担任,副组长为巩志科(安全副矿长),成员有姜晓艳(总工程师)、司永毅(机电矿长)、郭鹏程(生产矿长)、王学民(安通部长)、李银行(调度指挥中心主任),各成员分别负责电话联络。其职责之一为:负责组织制定地面消防应急救援预案。负责协调并指导全面的紧急救援活动,与上级管理机构及相关组织保持沟通联系,并对应急操作人员的作业进行监控。应急救援行动的负责人为马有布,团队成员包括救护队员和辅助救护队员,他们的职责包括:一旦事故发生,小组成员需立即奔赴现场,并严格遵守地面消防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指挥。确保人身安全不受威胁的同时,迅速进行人员救助,防止事故进一步恶化,以降低事故带来的损害。应急通讯联络负责人为李银行,联系电话为:,组内成员负责确保领导小组与各个应急小组之间信息的快速且精确传递。应急医疗救护小组负责人电话为:,组员包括县医院的专业医生,他们的任务是救治、疏散事故中的伤员,统计事故现场人员数量,并核实伤员的具体伤情。治安维护团队负责人为马金明,联系方式为**********。团队成员包括保卫科的工作人员。他们的职责是在事故发生后负责矿区治安的维护,他们需要有序、分步骤地引导人员疏散,并对事故区域的人员和车辆流动进行有效控制。7、物资保障团队领导马宏远,电话信息未提供,团队成员负责在事故抢险过程中提供所有必需的物资供应。沙湾县消防队作为外部联络机构,其值班电话为119;沙湾县人民医院的值班电话则是另一个号码。在报警和接处警程序方面,首先,报警调度指挥中心需配备专用电话;其次,值班人员需坚守岗位;最后,他们应对企业的重要和关键部位进行全天候的24小时监控。监控中心在接收到监控区域火警信号和火警电话后,应迅速通过电话告知值班人员前往现场和安金指挥中心,同时也要通知值班领导。值班室必须确保配备齐全的救灾设备。值班人员抵达现场后,若未发生火灾,需调查警示信号的报警缘由,并做好详尽的记录。一旦火灾发生,需依据火势状况迅速拨打电话“119”向消防部门通报,并将相关情况及时通知调度指挥中心,同时开展灭火和人员疏散行动。调度指挥中心会依据火灾的具体情况,召集相关人员,启动灭火及应急处理计划。关于事故的预防,各相关部门需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消防责任的切实执行。矿长及各职能部门的主管人员承担着消防安全的首要责任,需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管理,依据消防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并严格执行煤矿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同时,对全体矿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广泛传播基础消防知识,确保他们能够正确操作灭火设备,熟练掌握逃生技巧。此外,强化巡查力度,一旦发现火灾隐患,必须立即进行整改。确保通道无阻,严禁在安全通道堆积物品。一旦地面火灾事故发生,需迅速向矿山救援指挥中心汇报,并同时拨打“119”报警电话。矿指挥中心将下达指令,指派相关单位及人员展开救援行动。矿山车队、保卫科、救护队等救援机构均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面对难以控制的火灾事故,矿救援指挥中心需迅速向公司及政府部门提出援助请求,同时,与消防部门协作查明事故原因,确保现场秩序井然,并划定安全警戒区域。五、在火灾发生地点、设施以及周边环境的具体分析基础上,紧急疏散和人员撤离的任务由消防部门的首要责任人负责实施。一旦事故发生,人员需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在现场指挥官的引导下,沿着预先设定的逃生路径进行疏散。非事故区域的人员应积极协助现场的疏散工作,包括紧急疏散人群和清除交通障碍,这些具体工作则由保卫科负责具体执行。急救车辆全天候需做好紧急应对的准备,始终保持警惕。在事故现场,首先,任何人均不得擅自损毁现场;其次,周边人员应积极维护现场秩序。一旦发现事故,相关人员应立即向指挥中心报告。此外,未经指挥中心的明确指示,任何人均不得私自进入事故现场。指挥中心下达指令赵屋煤矿地面消防应急预案,相关人员需对现场的数据进行详尽的勘查、详细记录并妥善保存。保卫部门需严格执行禁止人员进入事故现场的警戒措施。数据勘验、记录、保存工作完成后,需得到指挥中心的批准,方可启动现场处理工作。指挥中心负责调度相关单位和人员对现场进行整治。现场处理应从外围逐步向内部展开,参与现场处理的工作人员需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协作,同时应指派专人进行现场监督,确保所有处理人员的安全得到保障。负责现场处理的工作人员,应实时向矿山救援指挥中心报告处理工作的进展状况。所有参与灭火及紧急疏散行动的员工需开启通讯设备,保证信息交流无阻赵屋煤矿地面消防应急预案,并严格遵守通信联络负责人的指令。同时,救灾小组的成员需在火灾现场做好待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