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报道,记者王益负责文字与摄影。据悉,目前业主委员会的组建比例已超过七成,老旧住宅区的物业管理服务覆盖面更是达到了八成以上。此外,物业费用的收取情况公开透明,试点由业主委员会直接收取物业费,同时,维修资金也设立了应急的绿色通道。6月30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向现代快报记者透露,《江苏省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已正式发布并开始执行。该方案从四个维度出发,提出了十二条具体的主要任务,旨在提升物业服务的质量。
《实施方案》针对当前物业服务领域民众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和阻碍行业发展的关键环节,以“三公开、三提升、三通畅、创新试点示范”为核心策略,推进物业服务质量全面升级。我们力争在2026年底前,确保在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多方协调联动机制得到全面加强和提升;物业服务和收费信息、公共收益收支情况的公开机制得到全面建立,部门职责公示公开机制得到有效执行;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的组建比例超过70%,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覆盖面超过80%,全省通过物业管理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人数新增约3000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申请的“绿色通道”得到全面建立,物业管理服务领域的信访举报处置率达到100%,物业服务履约率显著提升,投诉数量大幅减少;同时,各项试点示范项目取得显著成效,形成了一批可推广的实践经验和制度成果。
《实施方案》强调物业管理服务的公开性,旨在实现透明化,具体措施包括:详细披露物业服务与费用情况、公开公共收益的收支明细、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公开联系方式及负责人信息。具体而言,需对物业服务的公开制度进行优化,包括但不限于:披露物业负责人的身份、联系方式、服务投诉的联系电话、详细的服务内容与规范、收费的具体项目与标准、公共水电费用的分摊明细、物业服务的整体状况,以及相关专营单位的联系方式等详细信息。同时,需构建完善的公共收益信息公开机制,并敦促物业服务公司、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等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或合同条款,定期详尽、真实地公布公共收益的来源、使用去向、结余状况等信息。此外,监管部门亦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醒目位置公开自身的监管职责、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实施方案》对小区管理的不足之处进行了详细阐述,提出需提高业主自治组织的建立比例、扩大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的覆盖范围、增强物业管理服务人员的专业技能。同时,在既定目标中,明确提出力争在明年年底前维修应急预案,业主委员会的组建率要达到70%以上,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的覆盖面要超过80%。针对老旧小区,根据实际情况,实施业主自治管理、政府提供支持、国有企业入驻以及引入市场化的专业物业服务等多种策略,共同解决老旧小区物业管理中的难题。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如何准确、高效、合法地运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始终是众多小区居民面临的一大难题。针对此问题,《实施方案》明确指出,需构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申请的便捷通道,并完善相关制度。同时,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应急使用条件进行细致化规定。对于房屋渗漏、电梯故障、消防隐患等不同情况维修应急预案,要明确申请流程及所需文件。依法依规,通过精简申报材料、优化工作流程、限时审核和拨付等措施,提升申请使用的效率。
此外,我们还将挑选若干符合条件的住宅小区,尝试实施业主委员会收取物业费的新模式,探索除包干制外的多种物业收费途径,推广智慧物业的多种应用场景,如电子业主卡、在线表决平台等,推动“物业+生活”服务的融合发展,要求项目经理向业主委员会及社区进行述职,并开展业主委员会离任审计等试点工作。通过开展试点,总结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助力破解行业共性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