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
主要职能:
负责机关日常运作,肩负文秘、信息管理、政务信息公开、信访接待、会议组织、机要通信、保密工作、档案管理、安全保障、后勤保障、新闻宣传以及财务管理等多项职责。同时,负责处理舆情应对事宜。推动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知识的普及工作。协调执行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度。负责起草综合性文件和重要材料。承担人大、政协建议提案的办理和领导重要批示件的督办任务。
组织人事处
主要职能:
负责管理机关及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组织人事事务。承担离退休干部的服务与管理职责。指导全市应急管理系统的人员队伍建设。负责所属培训基地的建造与运营管理。推动并实施对外合作与交流活动。
机关党委
主要职能: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
主要职能:
负责编制相应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初稿,制定相关政策和操作规程及标准,负责进行重要政策的研究,执行规范性文件的合规性审查以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任务。负责行政执法的监督职责。负责推动普法教育的普及工作。负责局集中审批项目的审批工作以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关联事务。
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主要职能:
执行应急值班、政务监控等任务。主管应急管理数据的统计与分析。构建关键安全生产风险的监测、预警及评估体系,负责自然灾害的整体监测与预警工作,并发布相关预警和灾情资讯。制定事故灾难与自然灾害的分级应对策略。协调各类专业救援力量的构建,负责较大或以上级别的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现场协调和救援行动。促进解放军与武警部队共同参与紧急救援任务。指导并协调森林火灾的防治工作。全面规划并推动全市应急预案体系的构建,负责编制全市综合性应急预案以及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领域的专项预案,并确保各类预案之间的衔接与协调,同时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及监督指导工作。
综合协调处
主要职能:
依照法律法规对各级各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治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领域的职责执行进行指导和协调,同时监督。统筹安排全市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检查、专项督查和专项整治等活动。负责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和考核。主管消防监督管理工作黑河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并指导各地及相关部门执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承担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任务,并对事故的查处和责任追究进行监督。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处
主要职能:
负责化工(包括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以及石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职责,对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统筹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综合事务,以及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的监督管理,同时承担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任务。负责进行有关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同时监管事故的调查进展以及责任追究的实施情况。
工矿安全监管处
主要职能:
负责非煤矿山(包括地质勘探)的安全生产监管任务,以及冶金、有色金属、建筑材料、机械制造、轻工业、纺织业、烟草业、商贸等工贸领域的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制定相应行业的地方性安全生产规程和标准。对相关行业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相关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黑河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并监督事故的查处及责任追究情况。
防灾减灾救灾处 (地震处)
主要职能:
负责指导与统筹水灾、旱灾、台风、雪冻以及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协调管理江河湖泊及水利工程的防洪和抗旱调度任务;肩负全市地震监测、预测以及震害防御职责;开展自然灾害风险、减灾效能及突发自然灾害事件的调查与评估活动;组织并协调灾害救援工作,制定救灾物资储备及需求计划,构建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物资共享及协调机制。负责统筹安排关键安全生产及自然灾害所需物资的储存、调配与紧急运送任务,同时肩负救灾资金和物资的管理、分发及使用监督职责。此外,还负责指导和协调应急避难场所的建造与管理工作。
科技与信息化处
主要职能:
全市应急体系建设的统筹规划和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等专项规划的编制与执行,均由其负责。同时,该机构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领域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任务,负责规划信息传输途径,完善信息资源的获取与共享机制。此外,它还负责制定科技规划和计划,并予以实施,组织并指导协调相关科学技术的研究、推广和应用工作。
基础建设工作处
主要职能:
制定加强基层综合应急管理的政策方案。承担促进基层应急消防管理体系建设的职责,引导构建并促进实施应急消防的协同联动机制。促进应急管理活动与基层治理结构的深度融合。统筹推进基层应急骨干力量的培训工作,进行风险预防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