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省应急救援领域职称评审通知,你符合条件吗?

宁波市海曙区图书馆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发布通知,对2023年度浙江省应急救援领域工程师及高级工程师职务资格评审工作进行部署。

依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编号浙人社函〔2023〕43号),针对2023年度全省范围内应急救援领域工程师及高级工程师的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特此发布以下事项:

申报条件

申报者需满足《浙江省应急救援领域工程师及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标准(试行)》(简称《评价标准》)所列明的申报要求,相关细节可于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官方网站查阅,同时,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年限需计算至2023年12月31日。

依据《评价条件》第八条第六款的规定,那些依照量化评价准则进行申报的个人,其自评的量化得分必须超过80分;而那些经过中评委审核,得分也超过80分的人员应急救援指挥要评职称,则具备被推荐的资格。

申报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职务的资格要求,需依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衔接的实施办法》(编号:浙人社发〔2022〕77号)中的具体规定进行。

申报时间

个人网上申报的时间段定于2023年8月4日至9月4日,而用人单位的推荐工作需在9月15日之前完成。对于各个中评委(即主管部门)的评审推荐,截止日期为11月14日,而整个评审过程预计将在12月底之前完成。

申报程序

全省范围内,针对应急救援领域的工程师及高级工程师的职务资格申请,均需通过互联网进行提交。此过程遵循个人自荐、单位审核以及逐级上报的流程进行资格审核与推荐。

申报者需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简称职称申报系统,网址为https://zcps.rlsbt.zj.gov.cn)进行个人申报操作,同时需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在线扫码签名承诺,具体申报流程可参考附件1。

用人单位负责审查。申报者所属单位需通过职称申报平台对申报者的个人资料、业绩记录、职称申请信息等进行详查,并在内部进行为期至少五个工作日的公开展示,相关公示信息需在提交审核意见时录入系统。对于自行评分的申报者,用人单位还需对评分结果进行再次核实。详细的审核流程请参考附件1。

(三)由中评委或主管部门负责审核与推荐。申报者所在地的职称申报接收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省级相关机构需使用分配的账号登录职称申报系统(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028/login.jsp),在此系统中执行材料接收、审核及推荐任务。

申报要求

(一)秉持德才双全的原则。将职业道德作为评价的核心要素,重视政治立场、廉洁自律以及个人品德。

个人业绩档案对于职称申报至关重要,申报者需保证其内容客观、真实、规范且完整。高级工程师职务的申报者需根据《评价条件》中的量化赋分标准自行评分,并提交与得分相匹配的、真实、准确、完整的证明文件。若缺少相应的证明材料,将不予认可。

申报人员所属单位需对申报者的业绩资料和申报信息进行严格审查,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精确性和全面性,对于因材料格式不合规、违规申报等引起的负面影响,应由申报者及其所在单位共同承担。同时,各中评委需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执行评审标准,严守审核推荐环节。

(四)纸质材料要求。

2023年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条件_浙江省应急救援工程师资格评审_应急救援指挥要评职称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需一式三份制作,系统自动生成时需包含“浙江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平台”水印标识,采用A3纸张打印后报送,同时须加盖各级管理部门的公章。

《浙江省应急救援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评分细则》(适用于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的人员,需准备两份副本),详细内容请参阅附件2。

提交的证明文件需采用A4纸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数量为一式两份。在准备过程中,应注重材料的典型性,避免内容繁杂。如包含复印件,必须在复印件上注明“核对无误”,并由验证人员签字确认,同时标注验证日期,并附上单位公章。

其他事项

事业单位在评聘结合方面有明确要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需在规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进行。需根据岗位空缺数量和工作需求,在满足申报条件的人员中,依据考核成绩和实际工作表现,挑选优秀者推荐参与评审(需在“浙江省事业单位人事工资管理服务系统”中确认岗位),同时,评审结果还需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

根据《浙江省应急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细则》(浙应急人事〔2021〕2号)的相关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在年度内需参加的继续教育课程学时数量有明确要求。具体而言,每年至少需完成9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专业科目应占60学时应急救援指挥要评职称,而行业公需和一般公需科目则至少需达到18学时。本次申报要求提交您在任现职期间或过去五年(2019至2023年)的继续教育学习记录,特别指出,2021至2023年的继续教育学时必须通过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zjjx.rlsbt.zj.gov.cn)完成登记,登记信息可自行同步至职称申报系统;至于2019至2020年的继续教育学时,您可以通过职称申报系统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增强对山区26个县份职称评审的扶持。遵循省委省政府关于加速推进山区26县实现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政策,对申报者,在相同条件下,实施适度倾斜政策(详见附件4名单)。

申报过程中需遵守纪律规定。申报材料中所展示的工作能力、工作成绩、科研成就、专利发明、继续教育证明以及论文专著等内容,必须与应急救援领域紧密相关,且须为现任职务或过去五年内取得的成果。同时,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严禁在申报过程中夸大其词,进行虚假自我评价。

申报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的申请人,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将丧失评审资格;对于已通过评审的人员,则将取消其任职资格,且从评审的下一年度起,三年内不得再次参与评审。

1.伪造、编造证件、证明材料;

2.提交虚假申报材料;

在担任当前职务期间,曾因严重违反纪律规定而遭受过惩罚,或者尽管存在违法违纪行为,但仍在接受调查、受到处罚或被处分的过程中,这些情况在申报资料中并未得到体现。

4.其他严重违反评审规定的行为。

(五)提交纸质资料。浙江省应急救援领域高级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接受纸质申报资料的收件截止时间是2023年11月17日。邮寄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体育场路479号410室。联系人:姜玮珏,联系方式:0571-87058267。

(六)关于省应急救援评审委员会的相关信息。评审委员会在省应急救援领域承担着对中级职称的评审任务,以及中推高级职称的工作。工程师的网上申报及纸质材料提交的截止日期是2023年9月28日,而高级工程师的网上申报及纸质材料提交的截止日期则是2023年10月12日。邮寄至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的大园路1555号2504室,联系人信息为李文静女士,如需联系,请拨打电话号码0571-56952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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