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应急管理局,省级有关单位:
依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关于2022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相关通知》(编号浙人社函〔2022〕31号),为了确保2022年全省范围内应急救援领域工程师及高级工程师岗位资格评审的顺利进行,特此就相关事宜予以通告。
申报条件
申报者需满足《浙江省应急救援领域工程师及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标准(试行)》(以下简称《评价标准》)所列的申报要求,该标准详情可通过访问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官方网站查阅,网址为https://yjt.zj.gov.cn/art/2021/11/24/art_1228991502_59077855.html。同时,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年限需计算至2022年12月31日。
依据《评价条件》第八条第六款的具体规定,凡依据量化评价准则提出申请者,其自评得分需在80分及之上;且在中评委审核后,得分超过80分者,将具备被推荐的资格。
申报工程师及高级工程师职位所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应依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通知的文件》(编号:浙人社发〔2019〕31号)中的具体规定来进行。
申报时间
个人网上申报的期限定于2022年8月11日至9月4日,而用人单位的推荐工作需在2022年9月16日之前完成。至于各中评委或主管部门的评审推荐,其截止日期为2022年11月7日,而整个评审过程预计将在12月底之前全部结束。
申报程序
全省范围内,针对应急救援领域的工程师及高级工程师职位,其任职资格的申报工作均需通过网络平台进行。此申报流程遵循个人自主申报、所在单位审核确认,以及逐级向上报送的规范程序。
申报者需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即“职称申报系统”,网址为https://zcps.rlsbt.zj.gov.cn。在此平台上,他们需进行个人申报,并就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在线扫码签名,作出承诺。
申报人员所属单位需通过职称申报系统对申报者的个人资料、业绩记录、职称申请信息等详加审查,随后在本单位开展至少五个工作日的公开展示,并将公示的相关内容在提交审核意见时录入系统。对于自行评分的申报者,用人单位还需对他们的自评分进行重新核实。
(三)由中评委(主管部门)负责审核与推荐。申报者需在其所在地的职称申报接收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省级相关机构,通过分配的账号登录职称申报系统(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028/login.jsp)应急救援指挥要评职称,以完成材料的接收、审核及推荐流程。
申报材料要求
个人业绩档案对于职称申请至关重要,申报者需保证其内容客观、真实且格式规范、完整。高级工程师职称申请者需根据《评价条件》中的量化评分标准自行评分,并提交与得分相匹配的、真实、准确、完整的证明文件。若缺少相关证明材料,将不予认可。
申报人员所属单位需对申报者的业绩资料及申报信息进行详尽审查,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精确性与完备性,若因材料格式不当、违规申报等问题引发不良后果,责任将由申报者及其所在单位共同承担。同时,各中评委需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评审准则,严控审核推荐环节。
纸质材料需提供以下几项:《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可在职称申报系统中下载,需打印三份)、《证明材料》(A4纸双面打印并装订,需打印两份)、《浙江省应急救援领域高级工程师评审打分表》(适用于申报高级工程师的人员,需打印两份)。若佐证材料包含复印本,则需在复印件上标注“核对无误”,并由核实者亲自签字,同时标明核实日期,并附上单位公章。
其他事项
事业单位在评聘结合方面有明确规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的评审工作需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展开。依据岗位空缺数量及工作需求,从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中,依据考核成绩和实际工作表现,挑选优秀者参与评审,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职称申报系统已与省人事工资系统中的岗位审批数据实现了对接,能够根据人员的属性自动识别是否存在拟聘用的职称岗位,因此在申报过程中,申报者无需再提交《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根据《浙江省应急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细则》(浙应急人事〔2021〕2号)的相关规定,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需参加的继续教育课程,其学时数量有明确要求。具体而言,年度累计学时不得低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学时应达到60学时,而行业公需和一般公需科目的学时则不少于18学时。本次申报要求提交自担任当前职务以来或过去五年(2018至2022年)的继续教育学习记录,特别指出,2021至2022年度的继续教育学时必须通过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系统(访问地址:http://zjjx.rlsbt.zj.gov.cn)进行记录,相关数据可手动同步至职称申报系统;而2018至2020年度的继续教育学时相关信息,则仍需通过职称申报系统上传相应的证明文件。
(三)增强对山区26个县的职称评定扶持。依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速推进这26个山区县实现跨越式高质发展的相关指示,对于这些县的申报者,在相同条件下,将给予一定的优先考虑。
申报过程中需遵守纪律规定。申报材料中所展示的工作能力、工作成就、科研成果、专利发明、继续教育证明以及论文著作等内容,必须与应急救援领域紧密相关,且须为现任职务或过去五年内取得的成果。同时,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严禁在申报过程中夸大自己的评分。
申报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资格的评审者,若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丧失评审资格;若已获得评审资格,则将取消其职务,且自评审年度起连续三年内不得再次参与评审:应急救援指挥要评职称,
1.伪造、编造证件、证明材料;
2.提交虚假申报材料;
在担任当前职务期间,曾因重大违纪行为遭受过处罚,或者存在尚未完成处理、处罚、处分程序的违法违纪行为,这些情况在申报材料中并未得到体现。
4.其他严重违反评审规定的行为。
(五)提交纸质文件。浙江省应急救援领域高级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对纸质申报资料的接收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0日。邮寄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体育场路479号301室。联系人:叶旺,联系电话:0571-87058267。
(六)关于省应急救援评委的相关信息如下:评委在省应急救援领域承担着对中级职称的评审以及中推高工作的职责。申报工作可通过网络进行,同时纸质材料的提交也需在2022年9月28日之前完成。具体邮寄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大园路1555号2506办公室,如有疑问,可联系李文静,联系电话为0571-89962292。
(七)如有咨询需求,请拨打以下电话。浙江省应急救援领域高级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的咨询电话为0571-81051470。浙江省应急救援领域评审办公室的咨询电话为0571-89962292。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202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