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居安思危 完善应急管理机制
以预防为核心,降低风险;以人为根本,镇定应对——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的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就《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进行了回应。
新华网于北京七月六日发布消息,强调以预防为根本,降低风险,坚持以人为本,沉着应对,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的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就《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进行了详细解答。
新华社记者田雨、杨维汉
6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该文件是在去年4月国务院颁布并实施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简称《总体预案》)之后,国务院发布的又一关键性指导文件。它旨在具体执行《总体预案》中的政策和措施。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的相关负责人就《意见》中的相关事宜,对新华社的记者进行了回应。
加强应急管理 深入贯彻《总体预案》
问:请您谈一谈国务院为什么要出台这个《意见》?
强化应急管理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整体利益和民众生命财产安全至关重要的举措,它体现了各级政府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全面执行政府职责的核心要求。目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尽管公共安全状况总体保持稳定并呈改善趋势,但其复杂性和严峻性依然明显,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频发,对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影响。
中央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极高,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高层领导对重大事件均迅速发布重要意见和指导,国务院领导频繁组织会议,或亲临前线指挥协调,确保应对工作的有序进行。去年,国务院发布的《总体预案》以及召开的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有效促进了应急管理工作的深入发展。
各地区、各部门严格遵循党中央、国务院的指导,将应急管理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全力推进应急预案以及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法制等“一案三制”的构建,不断完善应急管理机构,强化应急管理知识的普及和宣传,显著提升了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前期预防和后期处理能力,并取得了显著成效。我国应急管理的基础相对较弱,各地区的发展进度存在不均衡现象,而在应急管理的体制、机制以及法制建设方面,仍存在诸多不完善之处。面对当前公共安全的严峻挑战,以及应急管理领域凸显的诸多问题和不足,各地各部门普遍认识到,为了更好地执行《总体预案》,由国务院出台相应的政策指导,对应急管理工作的目标、任务及关键环节进行具体安排,既非常关键,也极为紧迫。基于此,国务院办公厅遵照国务院领导的指导意见,草拟了这份《意见》。
在制定《意见》的过程中,国务院办公厅多次组织座谈会,广泛征集了各相关领域专家及各方面的宝贵意见。同时,他们还派遣调研团队深入到若干省份、自治区和直辖市开展实地考察,并通过书面形式向国务院下辖的30余个部门和单位征询了看法。对于各单位提出的修订建议,他们逐一进行了整理和分析,认真采纳了其中合理的部分。在经过国务院的审核批准后,这些修订后的意见被正式印发至全国各地及各部门执行。总体而言,《意见》对执行《总体预案》设定了清晰的目标、要求,并制定了一系列详尽的政策措施。《意见》的执行,对于全面提升应急管理工作的水平,增强预防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具有极为关键的指导价值。
明确指导思想 提出工作目标
问:《意见》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的核心是什么?
《意见》的指导思想主要基于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旨在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它强调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并充分依托法制、科技和民众的力量。根本目标是确保公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公共应急管理,以实施和优化应急预案为基石,着重提升预防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通过全面强化应急管理,力求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公共事件及其带来的伤亡和损害,进而维护国家的安全与社会的稳定,推动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协调和持续进步。
《意见》对“十一五”期间应急管理工作强化提出了具体目标,包括:构建涵盖全国各地区、各行业、各单位的应急预案网络;完善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明确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责任,强化应急管理机构和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打造统一指挥、反应迅速、协调顺畅、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完善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建立突发公共事件预警预报信息系统,构建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的应急管理保障体系,形成以政府为主导、部门协同、军地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应急管理工作新格局。
加强应急管理规划建设 继续深化完善预案体系
《意见》针对提升应急管理规划和制度建设水平,明确了具体要求,当前工作的核心焦点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当前,加强应急管理的关键任务之一,便是依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相关要求,着手编制并迅速执行《“十一五”期间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此规划旨在优化和整合各类资源,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处置以及恢复重建等项目和基础设施进行统一规划,以科学的方法指导应急管理体系的建设。
面对各种紧急公共危机,确保具备充足的人力、物资、资金和技术支持至关重要。构建一套科学合理的体系规划,这是优化应急资源配置、强化应急能力建设的基础所在,有助于将有限的资源集中于关键领域,有效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基于这一认识,《意见》针对制定和执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提出了相应的具体举措。
《意见》明确指出,城乡建设等相关的专项规划在编制过程中,需与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实现有效对接,科学安排重点建设项目的布局,并全面规划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所需的基础设施建设。
同时,需继续加大力度,深化应急预案体系以及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法制等方面的建设。要迅速建立涵盖全国各地区、各行业、各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并强化对预案的持续管理,定期进行预案演练,以推动各单位间的协作与职责的切实履行。地方各级政府需依照《总体预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应对不同突发公共事件的实际需求,构建相应的应急管理指挥和办事机构。同时,要探讨并设立保险、社会捐赠等领域的参与和支持应急管理的机制。此外,还需强化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构建,力求尽快构建起一套健全的法律体系。
普查监控防患未然 预警报告及时准确
《意见》明确提出了在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时,需要采取的具体防范措施和要求。
预先做好准备,预防可能发生的问题。对于各种突发公共事件的风险和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持续监督显得尤为关键。《意见》对风险隐患的排查工作进行了详细规定,强调各地区、各部门需全面了解本行政区域、本行业及领域的风险隐患状况,并实施动态管理与监督。尤其是那些坐落在城市或人口稠密区域的高风险企业,若其布局不符合安全规范、未能满足安全防护距离标准,必须实施停产、停业或搬迁等手段来根除潜在危险。此外,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应将督促整改风险隐患的工作成效,视为评估监管机构是否尽职尽责的关键指标,并需增强监督考核的力度。
《意见》强调必须强化对关键行业及领域的公共安全监管力度,推动各行业和领域安全防护措施的切实执行,同时也要提升对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及预警系统的建设。重大或特别重大的突发公共事件一旦发生,涉事单位以及地方政府必须依照规定迅速、精确、详实地向上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汇报;省级政府和国务院相关机构需向国务院汇报,同时向相关地区、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进行信息通报。对于延误报告、遗漏报告,乃至隐瞒或虚报的行为,必须依法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意见》强调,需强化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信息上报工作,并采取诸如设立公众举报奖励机制、配备基层信息员等措施,持续扩大信息上报的途径。同时,需构建预警信息的通报与发布体系,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短信、电话以及宣传车辆等多元化媒体与工具,确保预警信息的及时且准确传播。
《意见》强调需广泛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教育培训。各地及相关部门需制定应急管理培训的具体计划和教学大纲,对培训内容、要求及方法进行明确,广泛采用多样化的教学手段,确保应急管理培训的有效实施,同时强化培训资质的监管。此外,还需增强科普宣传教育的力度,营造一个全社会共同关注公共安全、共同学习应急知识的浓厚氛围。
应急管理关口前移重心下移 基层单位是重点
问:怎样提高基层单位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细微之处往往潜藏隐患。当前,众多社区、乡村、企业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方面能力不足,安全责任未能有效落实。一旦遭遇此类事件,往往初期应对不迅速、不充分,导致严重的人员伤亡和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加强应急管理,当务之急便是切实提升基层应急管理的能力。
《意见》明确提出,需将社区、乡村、学校、企业等基础组织作为核心,全方位提升应急管理工作的能力。充分运用基层组织的力量于应急管理,更清晰地界定行政首长、法人代表、社区及村级组织领导在应急管理工作中的责任,指定专职或兼职的员工或团队,加大基层应急资源的投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各类应急计划,提升在第一时间预防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社区需针对民众日常可能遭遇的紧急公共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计划,确保民众能迅速了解应采取的行动、具体操作步骤,明确责任人和执行者,防止出现不切实际或盲目照搬的做法。在农村地区,应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要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强化应急基础设施的建设,着力提升民众的自救和互救能力,同时充分利用城镇应急救援力量的辐射效应。
学校需在强化校园安全保障措施之际,大力推广公共安全及应急处理的相关知识,提升师生对公共安全的认识。企业,尤其是那些高风险行业的企业,务必严格执行法定代表人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的首要责任,确保具备应急预案、救援团队、联动机制以及妥善处理后续问题的能力。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需强化对基层应急管理的指导与监督,确保迅速调集人力、物力、财力资源,有效解决相关问题,进而全面提升基层应急管理效能。
完善政策措施 增强保障能力
问:为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制定了哪些政策措施?
在各相关部门的鼎力协助下,《意见》在资金投入、产业推进、科技保障等领域制定了一系列关键性的政策举措。《意见》明确提出,各级财政部门需遵循现行的职责和财务权限划分标准,分级别承担公共安全事务以及应对和解决突发公共事件中应由政府承担的费用,并将其纳入本级的财政年度预算中,同时完善应急资金的拨付机制。企业需构建安全生产的持续投入体系,并提升高风险领域企业的安全防护及紧急救援水平。
在促进产业结构优化的过程中,需将技术含量较高的公共安全相关工艺、技术及产品纳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激励性发展范畴,并在政策层面给予大力扶持。对于公共安全领域、紧急处置关键项目和科技研发、产业示范项目,政府将提供包括直接投资、资金补贴、贷款利息优惠等多种形式的资助。
《意见》明确提出,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并重视运用科技力量来增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同时,应加大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基础理论、应用技术以及关键领域的研究支持力度。此外,还需强化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学科和专业建设,并着力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公共安全科技人才。支持若干在公共安全领域具备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关键企业,力求在成套核心技术及重要装备方面取得突破,从而提升安全技术保障的整体实力。
处置要有条不紊 善后须以人为本
问: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如何处置和善后?
公共事件一旦发生,涉事机构或遭受直接影响的相关单位需依据既定方案迅速行动,立即实施相应对策,同时积极启动初期应对措施,并且依照规定要求,在第一时间内向相关部门进行汇报。事发地政府承担着统一协调和领导应急响应工作的重任,需主动动员相关救援团队及资源投入救援行动,实施相应措施以避免次生或衍生灾害的发生,同时确保受影响民众的基本生活得到妥善保障,并对事故现场的环境进行评估。为了保障应急处理工作能够高效有序地进行,有必要全面安排应急所需的各种物资、设备、紧急疏散地点、通讯工具、日常生活用品,同时还要考虑运输、通讯、生产等方面的能力,以及相关技术和信息的储备。
应急处置后续处理需贯彻“以人为本”的原则。《意见》中明确提出,需迅速安排受影响区域恢复生产、生活和公共秩序。同时,完善社会捐助及对口支援等社会动员体系,广泛调动社会资源参与重大灾害的应急救助以及灾后重建工作。需构建国家及地方关键物资监控网络,并完善应急物资的生产、储存、分配及紧急配送机制,以确保应急处理及重建工作的需求得到满足。
有效的数据统计与分析以及公正的评估是应急管理工作顺利开展的关键。《意见》强调,在调查处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过程中,必须对事件的处理措施和预防措施进行评估,同时还要对全年的应急管理工作进行综合性的评估。需强化应急管理的统计分析职能,细化事件分类和等级评定规范,确立相关部门及人员的职责,确保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次数、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关键信息进行迅速、全面、精确的搜集,并将其纳入到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统计评估体系中。
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应急管理能力 失职渎职、玩忽职守要追究责任
问:应急管理是否对各级领导干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确实如此。面对危机,各级领导干部的应对复杂局势和紧急情况的能力受到了检验。因此,各级政府必须将应急管理工作置于优先考虑,确保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分工合作,实现自上而下的逐级负责、层层落实的工作机制。
《意见》强调,地方各级政府需在党的领导下,构建并优化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理责任制度公共应急管理,同时将执行效果作为干部业绩评估的一部分,尤其是要确保市级、县级(区级)领导干部责任得到切实履行。
各地各部门需强化沟通协作,梳理好相互关系,界定清晰各自职责,确保条块间衔接顺畅,协同高效。构建并优化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部门间联席会议机制,提升部门间的协作效率,定期探讨并解决相关问题。各级领导需持续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深入现场,强化组织与指挥工作。需构建并执行责任追究机制,对出现失职、滥用职权、疏于职守等不当行为的,必须依据相关法律和规定,严肃进行责任追查。
完善信息发布机制 引导舆论凝聚人心
问: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要遵循哪些原则和规定?
准确及时的信息公布及舆论导向至关重要,有助于团结民众,共同面对挑战。信息公布需做到迅速、精确、客观、全面。事件发生后,应立即向公众提供简要情况,并陆续公布后续处理措施及公众应采取的防范措施。同时,应优化政府信息发布及新闻发言人机制,构建完善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快速响应机制和舆情搜集分析体系,确保舆论导向的正确性。强化对信息发布及新闻报道活动的统筹规划与集中管理,细致部署、精心策划信息发布事宜,充分调动中央及省级主流新闻媒介在舆论导向和社会舆论监督方面的积极作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