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天津大学化工学院的教授张金利,再度为课题组下辖的17个实验室办理了“实验室全面保险”。此款保险产品系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于去年推出的一项创新性保险服务,同时也是全国范围内首例“实验室全面保险”。
“实验室一切险”的问世,宛如一颗石子被投入了宁静的湖面,于保险界与科研界掀起了阵阵波澜。尽管赢得了众多专业人员的赞誉,然而其在市场上的表现却未能达到预期。
近期,我国科技部联合其他六个部门共同发布了《关于加快构建科技金融体系,有力支持高水平科技自主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其中明确提出,将“促进科技保险产品及服务创新”作为完善科技企业全流程保障体系的核心措施之一,此举为实验室保险等创新金融产品带来了新的发展契机。
如何通过金融创新的纽带构建科研安全的屏障,确保其成为科技创新的必备要素,进而为我国科技自主自强提供坚实的风险防护基础?带着这些疑问,科技日报的记者展开了深入的采访。
“没有可靠的保障体系,科研人员像在悬崖边奔跑”
在我国亟需推行实验室强制保险政策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这一举措迫在眉睫。身为碳功能材料和先进电池领域的权威专家,全国政协委员兼天津大学化工学院教授杨全红自2023年起,便在全国两会期间持续关注并倡导实验室安全议题。
杨全红长期坚守在科研工作的前沿,他所负责的众多实验室中,科研工作者们每日都需与各类危险化学品及高压设施进行互动。
科研活动的频繁程度持续上升,导致实验室面临的安全隐患也在不断加剧。杨全红指出,这些风险不仅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还凸显了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的不足之处。
缺乏稳固的保障机制,科研工作者就如同置身于峭壁边缘疾驰,杨全红如此着重指出。
近些年,教育部及相关部门陆续颁布了多项政策以强化实验室安全管理。众多高校根据自身情况,相应地制定了涉及实验室管理的多项规章制度,从而在更大程度上规范了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天津大学化工学院的副院长王军指出,众多高校采取了一系列举措,如加强安全教育培训、进行实验室风险评估、实施分类分级管理、开展安全检查、制定应急预案并提升应急处理能力、营造安全文化氛围等,旨在持续提升师生们的安全意识,有效降低安全事故的频发。
杨全红认为,这些措施主要着眼于“堵”,也就是通过设立规范来预防安全风险,但缺少了一个极其关键的环节——即强制性的安全保险制度。他指出:“实验室专有的保险已经成为基本配置,购买保险是进入实验室的必备条件。”
突破保险范式,筑起实验室“安全防线”
杨全红在全国两会期间提交的提案受到了广泛关注,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对此作出迅速反应,并加快了相关工作的落实。“2023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深入挖掘科技金融的潜力,天津也出台了促进‘科技—产业—金融’新型循环模式试点的工作计划。”该公司重要客户销售部总经理马宁指出,“实验室保险业务,便是金融体系助力科技创新的关键举措。”
马宁认为,保险作为一种金融手段,能够通过动态调整保费以及优化险种等途径,对科研活动的整个生命周期进行风险管控。
在此之前,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经过调研发现,传统的保险产品在实验室环境中的应用适应性较差,其责任界定不明确,且提供的保障措施相对单一。
马宁指出,人身意外险和团体意外险通常会将因生物化学装置引发的爆炸、烧伤以及污染等情况明确归入免责范围,而这正是化学实验室中最为关键的潜在风险所在。
在实验室保险的研发设计阶段,马宁团队遭遇了诸多挑战,如实验活动的探索性极强、种类繁多,以及实验室风险的不确定性极大。对于实验室保险,它究竟应归类为普通的人身意外险,还是类似于安全生产责任险的范畴?换句话说,“保障的对象是谁,保障的内容是什么”这一根本问题必须得到明确。
经过多次深入讨论和研究,保险研发团队决定以责任险为切入点,以实验室资产管理的责任为核心,集中精力解决事故补偿这一核心问题。该产品在创新上涵盖了人员伤亡、紧急应对、残骸处理以及法律纠纷等四大责任范畴,并且针对不同实验室的特定情况,事故赔偿的额度也进行了相应的设定。
这实际上为实验室增添了一层安全保障,无论是由于操作上的疏忽还是设备出现了问题,都将依照合同规定妥善处理后续事宜。马宁这样阐述。
值得一提的是,“实验室一切险”并非仅仅是传统意义上的单一保险产品,而是一种具有创新性的保险体系,它超越了常规保险产品的承保界限。与仅限于“保障人员”或“保障物品”的简单模式不同,“实验室一切险”提供了从进入实验室到事故发生后的全方位风险保障,覆盖了整个风险链条。
张金利为其实验室购买了保险,随后,他的博士生高玲玉便在手机上下载了“实验室一切险”风险减量服务应用——“真查保”App。目前,无论高玲玉前往哪个实验室进行实验,她都必须在App上进行签到,并且还需上传自己佩戴实验防护装备的照片,同时App还会提醒她遵循规范的操作流程。高玲玉向记者透露了这一情况。
保险公司还为实验室提供了一系列安全管理流程。实验室入口前,实施严格的考试准入机制,根据不同学科的风险级别设立不同等级的准入标准,并利用“真查保”系统实现培训、监控和检查的全方位整合;实验操作期间,通过物联网传感器实时监控实验室环境,利用人工智能摄像头识别违规行为,进行远程警报;若不幸发生意外,将立即提供紧急救援、经济赔偿和后续处理等全面支持。
截至目前,30间实验室已受益于“实验室一切险”,该险种已为其累计提供了高达7800万元的风险保障额度。
刘博,天津金融监管局财险处处长,指出:“所谓的‘实验室一切险’并非仅仅是产品层面的创新,它实际上代表着风险治理模式的根本转变。”他进一步阐述,在近年来的监管工作中,相关部门一直在主动引导并支持保险企业增强对科技创新的投入,并致力于开拓科技保险的新发展道路。该保险体系专为实验室安全设计,不仅全面覆盖风险保障,满足实验室在科技创新过程中的风险补偿与管控需求,而且借助高效合理的保险机制,促进了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的优化与实施,构建了“预防—保障—提升”的积极循环,从而构筑起实验室的安全壁垒。
一年参保实验室仅30间,推广面临诸多挑战
张金利对这款产品的专业性和全面性给予了高度重视。该产品不仅能够为实验室的师生提供安全保障,同时也能涵盖那些临时前来访问的企业工程师。鉴于他们实验室与学校和企业有着紧密的合作项目,人员变动频繁,以往确实难以对访客进行相应的保护。他如此陈述。
张金利的需求反映了众多科研人员的共同愿望。马宁指出,该产品一经上市,便吸引了来自全国各地的高校、科研机构以及企业的众多咨询者,他们纷纷前来咨询。
尽管如此,一组调查数据却清晰地表明了理想与现实之间的巨大鸿沟:在经过一年的推广努力后,马宁团队遍访了二十余所高等院校,但实际签约的客户却寥寥无几,仅有两三个;至于参保的实验室,数量更是仅有三十间——这一数字甚至不足一所中型高校实验室总数的百分之三。
主要原因在于推广工作尚不充分。鉴于“实验室全面保险”属于新兴事物,众多科研工作者对此并不了解。他们甚至对存在专门针对实验室的保险以及辅助保险风险减量的相关管理制度一无所知。然而,在深入了解之后,我发现这恰恰是我们实验室迫切需要的。华东理工大学药学院的研究员张健如此表示。
此外,在调研过程中,保险团队察觉到市场对保险的认知存在偏差。众多科研工作者将保险看作是“无所不能的庇护”,但对于保险条款的具体内容却知之甚少。中国人寿财险天津分公司重客销售部副总经理王雪晶无奈地指出:“许多教师直到事故发生需要申请理赔时,才意识到原来有许多项目并未包含在保险条款的保障范围内。”
她以实例阐释,一旦实验室发生意外事故,常规的保险产品往往仅对人员伤亡、设备损坏及财产损失负责。举例来说,若实验室遭遇爆炸或火灾,对于清理现场废墟所产生的费用,则不属于传统保险赔偿的范畴。
更深层次的难题源于制度层面。目前科研经费管理面临三大难题:横向课题缺少专门的保险费用科目;纵向经费管理更为严格,几乎没有任何保费支出余地;而校级统筹经费则必须面对“安全投入不如购置设备”的实际考量。某高校的财务处长曾直言不讳:“我们全校实验室每年的保险费用高达百万元,在事故发生之前,大家都觉得这是不必要的开销。”
行业标准的缺失构成了“实验室一切险”所遭遇的另一重挑战。在新加坡,实验室的分级管理细则竟有数百页之厚,相较之下,我国的基础分类工作尚处于未统一的状态。正如杨全红所言,这种情况使得保险的定价失去了科学的支撑:那些管理规范与存在隐患的实验室,却需承担相同的保险费用。
更令人忧虑的是,考核导向上存在偏差。据调查发现,在高校实验室的考核标准中,安全管理方面的指标所占比重普遍显著低于科研贡献度指标的比重。
“作为金融助力科技创新政策背景下的首个创新型产品,‘实验室一切险’的保费设定带有明显的公益色彩。”马宁忧虑地认为,若市场反响持续不佳,产品的更新换代可能遭遇瓶颈,从而对科研安全体系的构建造成不利影响。
尽管实验室保险正遭遇诸多挑战,杨全红却对其未来发展充满信心。他指出,“‘实验室一切险’的首笔业务已在天津成功开展,这标志着我们在实验室安全风险管理领域实现了从零到有的重大进展,并为科研安全体系的建设开辟了一条全新的创新之路。”
推出实验室“交强险”,构建基础保障网
在面临推广难题之际,杨全红建议构建具有我国特色的实验室“强制保险”体系。
杨全红提出,实验室“交强险”的核心价值在于构筑一个稳固且值得信赖的基本保障体系,该体系具备以下三个显著特点:首先,它具有强制性,旨在确保所有应保对象都能得到保障;其次,它覆盖面广泛,不受实验室类型和规模限制,使各类实验室都能从中获益;最后,它专注于实验室面临的关键风险,提供切实有效的保障措施。
在我国,汽车和工业安全领域均已实行了强制性的保险政策。尽管实验室发生的安全事故规模有限,然而,鉴于其是科技创新与人才培育的关键场所,其重要性不可忽视。
天津市保险行业协会副秘书长安兴伟指出,实施实验室的“交强险”面临诸多挑战。他强调,首要任务是主动促进相关法律条文的制定,消除立法过程中因缺乏高层法律支持而造成的障碍,并具体界定强制投保的必要条件、保险责任的覆盖范围以及费率的具体标准等核心要素。其次,在实施阶段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我们需要明确一个合理的保险费率,既要确保保险公司能够正常运作,又不能让实验室承受过大的经济压力;同时,还要确保所有实验室,尤其是众多中小企业实验室,都能了解并执行强制投保的相关规定,这些都是推动工作向前发展的关键环节。
近期发布的《政策举措》中明确指出要“促进科技保险产品及服务的创新”,这无疑为科研机构与金融机构注入了“勇于探索、敢于尝试”的勇气与信念。
科研人员对于“运用金融手段保障创新”抱有极大的期待,这一政策预示着风险保障或许将从可选项目变为必考内容;对保险公司来说,此次传递出的“鼓励创新、包容发展”的信号,极大地增强了它们增加产品研发力度、改进服务模式的信心。
杨全红怀揣着这样的愿景:实验室强制险需具备独特性、强制性、公益性质以及广泛适用性,它应涵盖高等教育机构、科研院所乃至产业领域的创新实验室。相关部门对此高度重视,并正积极推动相关工作的进展。在政策的引导下,我们必定能为我国科技自主发展奠定坚实的安全保障。他如是说。(记者 陈 曦 通 讯 员 刘晓艳 策划:滕继濮 赵英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