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山东省通过自然灾害风险防治办法(草案)!你了解多少?

宁波市海曙区图书馆

1月6日,山东省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审议并批准了《山东省自然灾害风险防治办法(草案)》,简称《办法》。该《办法》明确了自然灾害风险防治工作的基本准则、运作机制以及相关职责,并规定自然灾害风险防治工作需由各级人民政府的行政首长承担主要责任。

自然灾害涵盖了诸如洪水旱灾、气候变化引发的各种灾害、地震、山体滑坡、海洋灾害、生物灾害,以及森林和草场火灾等多种类型。为此,应建立健全风险调查与评估体系,具体办法中规定要定期进行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并依据普查结果及相应标准对风险进行评估和等级划分。同时,县级以上政府需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定期执行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作,并构建自然灾害风险数据库。首先,开展自然灾害风险全面普查。这涵盖了对历史灾害的调研、致灾因素的排查、受灾体的评估以及综合防灾减灾能力的调查等多个方面。其次,针对出现的新重大自然灾害或区域环境的显著变化,需依据灾害的类型、严重程度及造成的损失等因素,及时进行更新调查。再者,实施风险评估工作。依据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成果及灾害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及评估技术,对区域内的自然灾害风险进行综合评定,明确具有风险的地域、时间段及具体位置,同时将灾害风险区域、时间段及位置划分为关键防控区与普通防控区、关键防控时段与普通防控时段、关键风险点与普通风险点。第三,需依据指定的重要防控区域、关键防控时段以及显著风险点,制作本行政区域内的主要自然灾害风险分布图以及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分区图。

应急管理工作信息平台_山东省自然灾害风险防治办法_自然灾害风险普查与评估

《办法》着重阐述了自然灾害风险监控与防御等方面的具体措施,旨在推动从灾后救援向灾前防范的策略调整。首先,需拟定自然灾害风险防控策略,具体包括确定防治目标、任务、监控防御措施、责任归属;其次,构建一个综合的应急管理信息共享平台,确保气象、水文、地震等监测预警信息的互通有无;再者,强化自然灾害风险监测预警的专业团队和信息员队伍建设,并规定单位和个人有义务报告相关风险信息;此外,在关键防控区域和风险点设置警示标识,标明风险类型、影响区域、安全转移路径、避难所位置及责任人;接着,针对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增强生态修复、海岸带保护、应急救援中心等自然灾害防御工程的建设,提升防御能力;同时应急管理工作信息平台,在关键防控区域和时期,依据规定加强风险防控;最后,设立重大自然灾害风险防控档案,对关键防控区域、风险点、防治方案、措施、责任单位及个人、防控过程及成效进行详实记录。

《办法》明确指出,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需强化自然灾害防御工程的建设力度,同时不断提升自然灾害的防御水平。明确了生态功能区的修复工程、森林防火能力的增强项目、海岸线的保护与恢复工作、地震多发区域房屋及设施的加固措施、防洪抗旱水利设施的提升工程、地质灾害的全面治理与避险搬迁计划、应急救援中心的建筑项目、自然灾害监测预警的信息化建设应急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及自然灾害防治技术和装备的现代化工程等九项自然灾害防御工程,旨在增强我国对自然灾害的防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