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特地为各位精心汇编了卫生局针对鼠疫防控的应急处理方案范本,旨在为您的创作提供有益的借鉴。我们的客服团队将竭诚为您提供定制化的参考范本,欢迎随时垂询。
.总则
1.1编制目的
有效遏制鼠疫疫情的爆发与蔓延,迅速采取措施,严格控制疫情的发展,力求将鼠疫带来的损害降至最低,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时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我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以及《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还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省的《鼠疫控制应急预案》、*省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省的《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省的《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省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相关预案。
1.3工作原则
鼠疫疫情应急处理需遵循以人为核心、预防为主的方针;依照法律进行规范管理、采用科学防控手段;政府主导、各部门协同合作;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加强宣传教育;加强监测工作、实施综合治理;迅速作出反应、确保有效处理。
1.4鼠疫疫情分级
依据鼠疫的发作地点、病原类型、病例数量、传播范围、发展态势以及对社会造成的损害程度,将人间鼠疫疫情分为四个等级,分别是: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以及一般(Ⅳ级)。
1.4.1特别重大鼠疫疫情(Ⅰ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鼠疫疫情(Ⅰ级);
(1)肺鼠疫在大、中城市发生,并有扩散趋势;
(2)我省发生的肺鼠疫疫情波及外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
(3)发生鼠疫菌强毒株丢失事件。
1.4.2重大鼠疫疫情(Ⅱ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鼠疫疫情(Ⅱ级):
在一个县或市的行政管辖范围内,如果在同一潜伏期(即6天)内,肺鼠疫或败血症鼠疫的病例数量达到5例或更多。
该肺鼠疫疫情已影响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县(市),且呈现继续蔓延的迹象。
在一个县或市的行政区域内,若腺鼠疫流行,且在平均潜伏期内,多个地点接连出现20例及以上的病例,或者流行区域已影响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设区市。
1.4.3较大鼠疫疫情(Ⅲ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鼠疫疫情(Ⅲ级):
在一个县域或市级行政管辖范围内,在平均潜伏期之内,肺鼠疫或败血症鼠疫的病例数量在1至4例之间。
在一个县或市的行政辖区内部,若腺鼠疫开始广泛传播,且在平均潜伏期之内,病例数量达到10至19例,或者疫情蔓延至两个或更多县(市)的范围内。
1.4.4一般鼠疫疫情(Ⅳ级)
在一个县(市)的行政辖区内,腺鼠疫爆发,其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量介于1至9例之间。
2、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2.1应急指挥机构
县卫生局按照其职责和预案的相关要求,在县政府的统一指导下,承担起全县鼠疫疫情应急处理的组织与协调任务,同时针对鼠疫疫情应急处理的实际需求,向县政府提出设立兴国县鼠疫应急指挥部的倡议。县政府在考虑县卫生局的提议及实际情况后,将决定是否设立鼠疫应急指挥部。
各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和机构需遵循属地管理规则,务必认真执行,对本辖区内的鼠疫疫情进行有效的应急处理。
2.1.1兴国县鼠疫应急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
负责兴国县卫生事务的县政府领导出任鼠疫应急指挥部的主帅,而县卫生局负责人则担纲副指挥一职。这一机构,系全县应对鼠疫疫情日常应急处理工作的核心领导力量,负责制定并执行处理鼠疫疫情的关键决策。指挥部成员单位在应对鼠疫疫情应急处理方面作出决定,涉及的主要单位包括县卫生局、县发改委、县医药公司、县外侨办、县交通局、兴国火车站、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局、县工商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科技局、县教育局、县委宣传部、县广电局、县信息中心、县旅游局、县红十字会、县环保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及县武装部和县武警中队。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县卫生局承担以下职责:负责制定鼠疫防治的技术方案;统一执行鼠疫应急医疗救治及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并实施检查与监督;进行疫区卫生处理,对疫情进行全面评估;依据鼠疫防控工作的需求,依法提出隔离和封锁疫区的建议;依据卫生部制定的鼠疫疫情信息规范,经市卫生局授权和县人民政府同意,对外发布鼠疫疫情信息;负责组织全社会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县发改委需强化对鼠疫疫情可能给全县经济与社会发展带来的影响进行监测,并对相关药品及商品的价格变动进行深入分析及预警。在情况需要时,应迅速采取适当的调控与监督手段,以确保物价稳定,同时保障市场秩序的和谐。
县医药公司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紧急调用库存药品,同时,针对我县现有的医药储备情况,确保灾区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的及时供应。
县外侨办负责协调县内港口、同胞以及海外侨胞和外籍人员的紧急医疗救治工作,同时开展涉外宣传,处理鼠疫疫情相关的其他国际事务。
县交通局与兴国火车站,依据《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及其执行细则,承担各自区域内交通卫生检疫的任务,并确保疫情处理人员、医疗药品器械及所需物资的优先运输。
县农业局承担着疫区家畜鼠疫及其他动物疫病的防控任务某县鼠疫控制应急预案,并严格履行动物防疫的监督管理职责。
县林业局承担疫区鼠群密度变动及其他野生动物异常状况的监控任务;同时,与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相融合,共同推进鼠疫及鼠类传染病的监测工作;在疫情爆发期间,协助执行疫情发生地的隔离防控措施。
县局需协助卫生部门执行强制隔离政策,严格执行疫区封闭措施,并强化治安管理与安全防护;依照法律法规,迅速、恰当地处理疫情相关紧急情况,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确保疫区社会治安稳定。
县工商局要求强化市场监督管理,严格把控市场主体的准入门槛,对集贸市场上非法购买、销售和加工旱獭等鼠疫宿主动物及其产品的企业和个人进行严厉打击。同时,指导集贸市场的经营者和相关动物及产品经营者加强自律管理。
县财政局需妥善规划鼠疫防控应急资金的分配,并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同时强化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县民政局负责为达到救助标准的鼠疫患者提供医疗和生活上的援助;同时,指导社区居委会和村委会组织群众共同参与防疫和治疗工作;此外,协调处理鼠疫疫情中去世人员的火化事宜,并协助完成相关后续工作。
县科技局负责协助提供鼠疫疫区处理所需的技术支持,并积极推动相关科学技术的研究工作。
县教育局要求:需配合卫生机构加强对学校鼠疫防控措施的执行力度,确保疫情不向校园扩散;同时,积极开展针对学生和教职工的鼠疫防治知识普及、教育以及个人防护技能培训。
县委宣传部及县广电局需遵循疫情防控的整体安排,引导新闻媒体主动投身疫情应对的宣传报道工作,确保舆论导向的正确性。在需要时,应适时组织新闻发布会和媒体采访活动,并开展对外谣言的澄清工作;同时,还需普及鼠疫防治知识,增强公众的防疫和健康意识。
县信息中心负责,对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进行统筹安排,确保它们在疫情防控期间给予充分支持,共同维护疫区通信的顺畅无阻。
县旅游局要求,旅游全行业需切实加强鼠疫疫情的预防与应急响应措施;疫情爆发时,应加强旅游团队及成员的宣传教育、登记记录和健康观察,严格执行旅游团队档案管理规范,设立严格的鼠疫疫情报告机制,以防止疫情在旅游团队内爆发及通过旅游活动跨区域传播。
县红十字会积极调动志愿者力量,携手相关部门,在企业、社区、乡村、学校等场所广泛进行鼠疫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旨在增强公众的自我防护意识。
县武装部及县武警中队负责执行本县域的疫情防控任务,同时积极协助地方政府,共同加强疫情管控措施。
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能以及应对鼠疫的紧急需求,负责策划并实施紧急物资的引进、市场监督管理、污染源的遏制以及县鼠疫应急指挥部分配的其他相关工作。
2.1.2县鼠疫应急指挥部职责
(1)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参与鼠疫应急处理工作。
为满足鼠疫应急处理工作的需求,我们调动了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人员、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和设备,全力投入到疫情防控工作中。
在鼠疫疫情爆发的情况下,县人民政府需向上级政府汇报并征得同意,随后可明确定义疫区的界限;一旦得到省级政府的批准,便可在本行政区域内对疫区进行封闭管理。
县人民政府有权在本行政区域内实施限制措施,包括暂停施工、营业、教育,以及叫停集市、集会,还有其他形式的群体聚集活动。
流动人口管理方面,需实施预防性管理策略;针对鼠疫感染者及疑似感染者,实施就地隔离、观察和治疗;对于密切接触者,根据具体状况决定是实施集中还是居家医学观察。
县人民政府牵头,联合铁路、交通等相关部门,在交通站点设立临时的卫生检疫站点,对出入疫区的交通工具、人员、物资以及宿主动物进行严格的检疫检查。同时,对确诊患者、疑似患者及其密切接触者进行临时隔离、留验,并将他们移交给县卫生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治疗。
鼠疫疫情爆发后,县卫生部门及宣传等相关部门需依照相关规定,切实做好信息发布工作。信息需确保时效性、精确性、客观性以及全面性。
乡镇和居委会、村委会需协助卫生行政机构、医疗机构及其他相关部门,对疫情信息进行搜集与上报,对人员进行转移或隔离,并落实公共卫生措施。
2.2日常管理机构
县卫生局设立的管理日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机构,承担着对本县域内鼠疫疫情进行日常管理和协调的任务。
2.3鼠疫应急处理专业机构和救治机构及其任务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作为鼠疫应急处理的核心机构,肩负着这一重任。
具体任务:
承担鼠疫疫情监测任务,确保疫情信息的搜集、汇报及分析工作到位,以此为基础,为预警工作提供可靠依据。
制定流行病学调研方案及疫情管控的技术策略;对鼠疫患者、疑似患者、病原携带者及其紧密接触者进行追踪调查;对人群的发病状况、分布特征进行调研与分析;探寻传染源及传播途径,提出并执行具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及时向县级卫生部门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汇报相关信息。
(3)负责疫区内标本的采集与运送。
县人民医院作为鼠疫应急处理的指定救治机构,承担着救治鼠疫患者的重任。
具体任务:
进行患者接待、隔离、治疗及转移工作;对疑似患者进行及时排除或确诊;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监测和预防性治疗等措施。
迅速上报疫情信息,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人员,共同完成样本采集和流行病学调查任务。
在医院内部,必须严格执行感染防控措施,包括实施消毒和隔离,以及加强个人防护,以杜绝院内交叉感染的发生;同时,对医疗废弃物和污水进行严格处理,确保不造成环境污染。
承担或协助执行鼠疫患者逝世后遗体解剖、消毒以及焚烧等一系列处理任务。
3.监测与预警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严格遵循《*省鼠疫监测方案》的规定,执行鼠疫的日常监测任务。在疫源尚不明确或鼠疫疫源新被发现的地区,中心还需进行鼠疫自然疫源地的调查活动。
县卫生局需为鼠疫监测活动、动物鼠疫疫情的处理以及鼠疫自然疫源地的调查提供必需的经费保障。
县卫生局需依据报告所揭示的鼠疫疫情的危害程度和紧迫性,迅速作出反应,对预警信息进行必要的调整和撤销。这些预警信息涵盖了鼠疫的类型、预警的等级、开始的日期、警示的内容、应实施的应对措施以及相关机构等。
预警信息发布单位划分如下:Ⅰ级对应的是卫生部,Ⅱ级则是指省卫生厅,Ⅲ级单位为设区市的卫生行政部门,而Ⅳ级则是县一级的卫生行政部门。
根据本预案对鼠疫疫情进行的分级,预警级别与疫情等级的对应关系如下:特别重大的鼠疫疫情(Ⅰ级)和重大的鼠疫疫情(Ⅱ级)触发Ⅰ级预警;较大鼠疫疫情(Ⅲ级)则触发Ⅱ级预警;一般鼠疫疫情(Ⅳ级)则触发Ⅲ级预警。当动物间鼠疫疫情达到以下强度时,将升级至Ⅳ级预警:本县鼠疫自然疫源地发生黄胸鼠鼠疫的大规模流行,且流行区域超过500平方公里;或者局部地区发生动物鼠疫的暴发流行,并影响到县级以上的城市;又或者动物鼠疫发生在交通便捷、人口密集的地区,对人类健康构成极大威胁。
4.信息管理与报告
4.1信息管理
对鼠疫防治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优化,确保鼠疫疫情相关信息的搜集、加工、解析以及报告等环节的全面执行。
县卫生局承担了对其辖区鼠疫防治管理信息工作的具体执行、监管以及平台构建的任务,持续优化本县鼠疫防治信息管理系统,确保系统顺畅运作,并为其提供所需的支持与保障。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其职责范围内,承担鼠疫疫情的监测、信息报告以及管理工作,并负责搜集、剖析、确认本县疫情及相关资料信息。
4.2信息报告
从事医疗工作的各类人员有责任报告人间鼠疫疫情;而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则是网络直报系统中承担这一责任的主要单位。
医疗机构一旦发现鼠疫疑似病例,必须迅速向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通报;在确认有人间鼠疫或疑似人间鼠疫疫情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需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在两小时内通过网络系统进行疫情直报。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着动物鼠疫疫情的责任报告职责。一旦确认动物鼠疫疫情的发生,责任报告单位需在两个小时内,利用《鼠疫防治信息管理系统》实施网络直接报告。
在鼠疫疫情监测工作过程中,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需实时上报鼠疫监测数据,或者按照规定周期提交阶段性监测数据。同时,根据监测进展,可随时通过网络系统进行直接报告。需要注意的是,报告的间隔时间最长不应超过四个监测周期,即28天。一旦发现异常情况,相关数据应立即通过网络系统上报。
5.鼠疫疫情的分级反应
当出现人鼠或动物鼠疫疫情时,县政府及其相关机构依照分级应对机制,采取相应级别的应急措施。与此同时,根据疫情的发展态势及防控工作的实际需求,他们适时调整应对等级,旨在有效遏制鼠疫疫情,减轻其带来的损害,并确保社会生产和生活秩序的稳定。
5.1一般鼠疫疫情(Ⅳ级)的应急反应
鼠疫疫情应急处理主要由县政府牵头负责。依据县卫生部门的建议及疫情应对的实际需求,县政府设立了专门的鼠疫应急处理指挥机构。该机构负责协调相关部门,迅速实施应急措施,对鼠疫患者进行救治,同时控制疫情传播源头,阻断传播渠道。此外,还负责疫区内的生产生活秩序维护,并迅速向驻军领导机关报告疫情信息,确保疫情控制工作能够有序推进。
县卫生局迅速掌握疫情发展动态,对疫情严重性进行评估某县鼠疫控制应急预案,进而提出相应的防控建议,并承担向县政府汇报及向相关部门通报的责任。在此过程中,还需向上级市卫生行政部门进行信息上报。在紧急状况下,县卫生局有权直接向省级卫生厅报告,直至信息传递至国家卫生部。
5.2Ⅳ级预警(即动物间鼠疫疫情发生后)应采取的控制措施
县卫生局组建了疫区处理团队。该局需及时掌握疫情动态,评估疫情严重性,制定防控策略,并迅速向县政府汇报,同时通知驻军相关部门。此外,还需逐级向上级政府卫生部门报告,直至国家卫生部。
6.应急反应等级的确认、终止及评估
6.1鼠疫应急反应等级的确认
鼠疫疫情若达到特别重大级别(Ⅰ级),将由卫生部负责确认;若为重大鼠疫疫情(Ⅱ级),确认工作则由卫生部或省卫生厅承担;对于较大鼠疫疫情(Ⅲ级),确认权归属于设区市及以上的卫生行政部门;至于一般(Ⅳ级)鼠疫疫情,则由县级以上的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确认。
6.2鼠疫应急反应的终止
鼠疫疫区控制工作依照《人间鼠疫疫区处理标准及原则GB15978—1995》的规定,已全面完成各项应急处置任务。经过验收,大、小隔离圈内鼠患和跳蚤已得到有效清除,环境卫生也达到了标准。在连续9天的时间里,未出现新的病例。因此,疫区疫情控制临时指挥部可以提出解除疫区封锁的申请。
特别重大的鼠疫疫情(Ⅰ级)应急响应的结束,需依照《国家鼠疫控制应急预案》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省级、设区市级以及县级人民政府的卫生行政部门,分别负责对重大鼠疫疫情(Ⅱ级)、较大鼠疫疫情(Ⅲ级)和一般鼠疫疫情(Ⅳ级)进行专家分析及论证,随后提出结束应急响应的提议。这些提议在获得本级人民政府或鼠疫应急处理指挥部的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相关行政部门还需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进行汇报。
6.3鼠疫疫情处理工作评估
6.3.1评估人员组织
针对特别严重的鼠疫疫情(Ⅰ级)、较为严重的鼠疫疫情(Ⅱ级)、较轻的鼠疫疫情(Ⅲ级)以及普通的鼠疫疫情(Ⅳ级),评估其处理效果的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的卫生行政部门牵头,他们分别组织了由相关人员构成的评估小组,并进行了相应的评估活动。
评估内容涵盖:疫区自然环境的基本情况,疫情爆发的原因分析,病原体的来源、传播方式及流行病学特征,疫情的发展历程、防控措施及其效果,患者的基本信息,治疗手段的效果,受感染动物的分布、跳蚤的种类,受感染动物的密度以及跳蚤的指数,所采取的防控措施的效果评估,应急处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积累的经验以及改进的建议。评估报告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7.保障措施
7.1技术保障
7.1.1强化县级鼠疫监测网络构建,要求各级医疗单位积极组织鼠疫防控知识的培训活动,并对鼠疫病例(包括疑似病例)实施“首诊医生负责制”。
强化对鼠疫的快速应对能力,参照国家制定的“鼠疫应急装备标准”,对全国各地的鼠疫应急队伍、装备以及应急物资储备进行规范化管理。同时,提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基础设施和实验室设备水平。此外,加强鼠疫防治专业团队的构建,增强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理以及实验室检测检验的能力。通过组织培训和应急演练,不断提升应急队伍的应对速度和应对能力。
7.2物资、经费保障
7.2.1物资储备:县政府依据实际情况,设立了针对鼠疫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一旦鼠疫疫情爆发,需根据应急处理工作的需求,动用储备的物资。使用完卫生应急储备物资后,必须及时进行补充。同时,对于短时效和过期的物品,必须及时进行更换。
县财政依照规定,负责拨付鼠疫防治及疫情应急处理的专项资金,以此保障鼠疫防治和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8.预案的制定
本预案系县卫生局牵头编制,且定期接受评估,针对鼠疫疫情动态调整及实施过程中显现的问题,实时开展更新、修订及补充工作。
9.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10.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