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ZNJZ--X--ZL--2005)
1、质量计划编制管理规定
《质量计划管理规定》参见《工程项目前期策划管理制度》。
2、质量检查管理规定
施工班组在作业时,组长需依据工长所交代的技术要求,对本组负责的作业区域进行细致的自检,一旦发现不符合标准的情况,必须要求工人即刻进行整改,并且持续跟进,直到各项指标均符合规定标准。
施工进度达到约七成至八成时,工长会召集各组长,依据技术员的具体交底,对各个作业段的质量进行细致的互检。一旦发现质量问题,将要求班组迅速进行整改,直到达到质量验收的标准。随后,需填写分项工程质量互检记录表,相关人员签名确认后,提交给项目质量员进行最终验收。
施工进度达到80%至90%时,需进行自检和互检,确保合格。随后,工长需将施工情况报告给质量员。质量员与技术员将依据国家、地区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及公司内部质量验收标准,对施工段进行细致的验收。技术员会对关键部位进行技术性复核。对于验收中发现的任何不合格点,将责令立即整改,直至满足验收标准,方能继续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项目经理每周都会安排对各个工种作业的质量进行细致的审查,一旦发现质量问题或违反质量标准的行为,将予以相应的处罚。同时,对各个施工班组的施工质量进行公正的评比,对表现优秀的班组给予奖励,对表现不佳的班组进行惩罚,并将评比结果公之于众。
(5)以上四条如有违反,罚责任人200~500元。
(6)总承包与安装联合施工项目关于验收事项作如下规定:
日常的检查验收工作由安装环节直接上报至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负责;而在项目分期验收及最终验收阶段,主要由总承包单位主导,安装公司予以协助;这些阶段验收及最终验收过程中产生的常规费用,则由总承包单位承担。
3、施工过程中质量控制办法
3-1、地基与基础施工质量管理办法
在启动基础工程施工之前,确保所有工程前期所需的手续资料完备,包括但不限于开工报告、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质量监督和安全生产监督的委托文件等。项目部资料员需负责收集这些手续的副本并妥善存档。同时,建筑物测量放线工作需经过监理单位的复核,建设方随后将邀请市规划部门进行验收,只有当所有手续都得到认可并齐全后,相关手续才能正式办理。
在开展基础施工之前,项目技术负责人需编制包括土石方、降水排水、护坡、基桩、地下室等内容的专项施工方案,同时,该方案需在项目三人领导小组充分讨论后形成。施工方案在经过项目三人领导小组的会签确认后,需在工程开始前的10天内上报至分公司。技术质检科牵头,召集安全、材料、技术、预算和生产等部门的相关人员,对方案进行细致审核,并据此形成详尽的书面文件。该文件需在3个工作日内提交给分公司总工程师审批。方案获得公司批准后,方可上报给监理或建设单位。施工过程中,项目必须严格遵守已批准的方案。施工前一日,项目技术员需结合工程和现场实际情况,对各个工种进行技术、质量和安全方面的详细交底。施工作业前,由工长对各施工作业班组进行班前施工交底。
在施工阶段,务必严格遵循技术交底的规定。技术交底中涉及的各项施工方法和质量标准,仅由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拥有修改和调整的权限。各工种及有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若在执行过程中发现错误或存在更优的工艺,应向技术员反映,经项目技术负责人签署书面同意文件后,方可进行实施。严禁私自修改技术交底的内容。
地基施工必须遵循设计规范,一旦现场施工与设计要求不符,需及时上报建设单位。设计单位需提供相应的处理方案,任何擅自处理行为均属禁止。地基施工完成后,必须进行严格的检测,确保其符合设计标准,方可继续后续施工环节。
在桩基础施工开始之前,务必与建设单位以及设计单位就桩基础的检查和检测工作进行明确,这包括对扩桩、桩底、钢筋和混凝土的验收流程;试块存放的具体要求;以及桩身检测的具体步骤,并且所有这些内容都需要形成正式的书面文件。
桩基础混凝土施工环节,每班均有质量员进行跟班监督,他们详细记录每桩施工的每一个步骤,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突发或异常状况进行记载,并标注异常发生时桩身的具体施工位置。一旦遇到紧急情况,质量员会立即通知技术负责人,并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确保混凝土的质量不受影响。
在人工挖孔灌注桩开挖过程中若遭遇塌方、流沙、移位等异常情况,技术员需立即向建设单位汇报,并向分公司技术质检科提交报告,与设计单位共同商讨确定处理措施,严禁私自处理,更不得对异常现象隐瞒不报。
地下室防水施工需关注基础施工的湿度条件,对于对湿度要求较低且对干燥作业有严格要求的防水工程,技术人员需向设计院提出对材料和施工工艺的调整建议,以确保符合设计规范和质量标准。对于关键部位(例如桩头、设备基础等)的防水施工方案,必须得到设计院的批准。在地面回填或砌体施工之前,必须对地下室进行防水处理。防水工程完成后,质量检查员需负责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报告,并接受其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质量员需在验收记录上签署姓名。
施工前需提前10天引入防水材料,试验员需依照规范进行材料抽样检测,只有检测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严格禁止在未检测或检测结果尚未公布的情况下进行防水作业。
在基础混凝土施工启动之前,项目经理务必与技术员共同确认应急处理方案,涵盖机械故障处理、应对天气突变、确保混凝土供应充足以及夜间不间断施工等措施应急管理奖惩制度,确保施工过程能够按照预定计划顺利进行,并且坚决杜绝施工中断或冷缝的出现。
基础混凝土施工过程中,技术员需对施工方案进行详尽的可行性论证及实施,包括确定浇注方向、布置泵管、验收混凝土进场、下料、振捣及养护等环节,这些都是现场控制的关键。项目经理需指定专人负责专项工作,并妥善记录存档,便于核实和追踪。对于掺有抗渗剂或膨胀剂的混凝土养护,必须严格按照规范执行,确保浇水养护时间不少于14天,以避免混凝土出现裂缝。
在基础底板的后浇带设计中,需考虑设置适当的坡度,并且务必确保有完善的后期施工阶段,对后浇带中污水的排放进行有效处理。
回填土的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规范。若室外基坑回填未提出特殊要求,则可大规模采用机械回填,但需确保有可靠的保护措施,以防外墙防水层受损。室内回填应在设备基础、排水沟等施工完成后进行,并需按照规范要求分层次进行夯实。对于有特定设计要求的回填土,必须按照要求进行相应的检测和试验。
在基槽或坑挖掘至既定设计高度之后,建设方需牵头组织相关勘察、设计和监理单位,对基槽或坑的施工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工程基础结构建设完毕后,项目经理应立即敦促建设单位着手安排设计、监理单位对结构进行审查。同时,桩基工程需由建设单位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基桩检测,并确保检测结果得到建设、监理、设计三方共同认可的结构验收。
施工基础部分完成后,项目部经理牵头,召集相关人员对工程实体进行了全面检查。他们对混凝土砂浆的强度进行了详细统计和评估,并对质量控制的相关资料进行了整理和核实。一切符合标准后,项目技术负责人便填写了“基础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记录表”,提交给建设方和监理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相关资料还需上报至市质监站进行备案,如有当地特殊要求,亦需遵循。
3-2、主体结构施工质量管理办法
在主体施工活动开展之前,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需编制主体部分的具体分项施工计划及针对冬季和雨季的施工计划。这些计划应涵盖钢筋、模板、混凝土以及砌筑工程等内容,且必须基于项目三人领导小组的充分讨论后形成。施工方案在完成前10天,需经项目三人领导小组签署同意,然后依照《技术管理制度》的相关条款进行审批。方案经公司批准后方可提交监理(建设)单位审批。施工过程必须严格遵守既定的施工方案。施工前一日,项目技术员需根据工程和现场实际情况,对各个工种进行技术、质量及安全方面的详细说明。施工作业开始前,工长需对各个施工作业班组进行班前施工情况的交代。
在施工阶段,各工种需严格遵循技术交底的规定进行作业,技术交底中涉及的施工方法和质量标准,仅由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拥有修改和调整的权限。各工种、质量员、放线员、翻样等涉及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若在执行过程中发现错误或更优的工艺,应向技术员汇报,经项目技术负责人签署书面批准文件后,方可实施。严禁未经批准擅自修改技术交底的内容。
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执行大模板的加工计划,并在提交计划时需接受分公司技术质检科的审查。木工工长与项目质量员负责对进入现场的模板进行验收,对于不合格的产品有权予以拒绝接收。在配置平台、梁等水平构件的模板时,需综合考虑施工段的划分、周转次数及拆模条件,不能只图快速和节省,从而影响混凝土的质量。
堆放大模的架子需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当大模放置于工程顶板(包括地下室顶板、裙房顶板)之上时,技术员需对平台承载力进行计算;若计算结果不达标,则需对楼板进行加固和支撑处理,并制定专项措施;随后,需将方案提交分公司技术质检科审批,待建设(监理)或设计单位同意后,方可实施。施工期间,需每10天以内对楼板加固及支撑状况进行定期检查,检查人员须为指定技术员或质量员。同时,大型模板的堆放工作则由木工工长负责,并严格按照既定方案执行。
在进行钢筋隐蔽工程验收过程中,钢筋翻样人员需参与技术复核环节,确保钢筋工程中遗漏或错误的现象不会传递至后续工序。在此过程中,技术员、质量检验员、钢筋翻样人员以及工长均需承担同等责任。
放线员需参与涉及轴线定位、界面尺寸测量及标高确认等关键技术复核任务,确保模板工程中不存在遗漏或错误,若此类问题传递至后续工序,技术员、质检员、技术助手(放线员)以及工长需承担同等责任。
模板的拆卸需严格遵循规范标准,确保满足拆除条件,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需签发拆模指令,之后方可执行拆卸工作。拆除梁板、阳台、楼梯等结构构件的模板及其支撑系统时,必须提供符合条件养护的试块强度检验结果。在技术负责人发布拆模指令后,需将试验报告与拆模令一并提交监理部门审批。项目施工过程中,需根据工程特性、材料设备、施工进度及天气状况,在模板搭建阶段实施相应的加固、隔离和断开措施,以缩短实际跨度,实现提前拆模。同时,严禁在拆模后再进行加固处理。混凝土结构在具备预应力的情况下进行拆模,需确保设计或建设(监理)单位及预应力施工方对相关书面文件予以确认,且在拆模过程中,必须取得监理方的书面批准。
混凝土浇筑作业期间,必须安排管理人员轮值监督(具体负责人员包括:工长、质量员、技术员等,负责现场监管;自搅拌后台则由工长、质量员共同负责),确保现场监控到位,严格执行技术质量措施,并将相关记录详细记录,以便实现追溯和查询。
混凝土养护环节,其方法选择与时间管理由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全权负责;而养护的实际操作则由工长亲自执行;至于养护过程的监管,则由质量员和项目经理(生产经理)共同承担;此外,养护人员还需负责详实记录养护的相关信息。
混凝土墙的标高需严格控制,项目技术员需负责对墙体浇筑的标高进行详细说明,该标高应定于板底或梁底之上10毫米的位置,具体施工由混凝土工长负责执行,而质量员则需对施工过程进行严格监督。
在主体结构砼强度试块留置过程中,需涵盖标养强度试块、同条件养护拆模试块以及结构实体检验同条件养护试块。此外,依据冬期施工规定,还需额外增加相应的试块。至于结构实体检验同条件养护试块的具体留置数量和部位,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与建设、监理方共同依据规范进行事先商定。
主体结构砼施工结束后,项目部技术员需用砼回弹仪对砼实体强度进行细致的全面检测,并详细记录检测结果。同时,根据当地质监部门的要求,建设方需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对结构进行抽样检查(对于高层建筑,抽样检查可分阶段进行)。一旦抽检结果合格,建设方将组织设计、监理等相关人员对主体结构进行验收。
主体混凝土施工完成之后,项目部需对建筑物的垂直度、标高以及总高度进行精确测量,同时统计并评估混凝土和砂浆试块(标养)的情况。随后,项目部需对质量控制相关资料以及结构安全检测资料进行严格核查。经核查无误后,项目技术负责人需填写主体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记录表,并将其报送至建设方和监理方进行主体分部验收。验收合格后,需将结果上报至市质监站进行备案,如有当地相关规定,则需按照当地规定执行。
3-3、建筑装饰装修质量管理办法
在主体施工启动之前,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需制定针对屋面及装修环节的详细施工计划。此方案应涵盖屋面工程、室外及室内墙面处理、楼地面施工、室内装饰工程,以及针对冬季和雨季的特殊施工措施。方案编制完毕后,技术员需依据《技术管理制度》向上级领导提交,待方案通过公司审批后,方可提交给监理(建设)单位进行确认。项目技术负责人根据监理(建设)单位批准的施工计划,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和现场的实际状况,于施工前一天对各个工种进行了技术、质量以及安全方面的详细交代。在施工作业开始之前,工长会对各个施工班组进行班前施工的交代。
在施工环节,务必严格遵循技术交底的规定,技术交底中列出的各项施工技术和质量标准,仅由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拥有变更和调整的权限,各类工种和涉及的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若在执行过程中发现不当之处或更优的施工方法,应向技术员提出建议,经项目技术负责人签署书面认可文件后,方可进行实施,严禁擅自对技术交底的内容进行修改。
屋面施工需详细核实其具体工艺,关注施工完成后女儿墙的高度以及出屋面门下槛的高度等细节,尤其是这些细节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所用的防水材料必须在施工前10天进场,由试验员负责进行抽检。材料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严禁在未进行抽检或抽检结果尚未公布的情况下进行防水施工。
在屋面施工开始之前,务必采取有效的防雨措施,并确保相关防雨材料已经到位。施工过程中,对于找坡层和保温层的作业应分段实施。完成防水施工后,对于屋面的关键区域,包括后浇带、后浇洞、伸出屋面的管道以及设备基础等,必须进行连续24小时的蓄水检验。同时,严格禁止对屋面的坡向和坡度进行任何形式的调整。
在装修工程的各个分项施工之前,务必先行开展样板施工,这包括材料样板和工艺样板两种。首先,材料样板需在工艺样板确定之前完成。只有当建设或监理单位对材料样板表示认可后应急管理奖惩制度,才能开始组织材料进场。工艺样板需通过分公司验收并合格,在获得建设或监理单位的同意后,方可进行大面积的施工。若某一区域需要分阶段进行多项工程作业,那么后续的示范工程可以在前期经过批准且无质量问题的示范工程上进行施工。
墙面抹灰的施工缝处理,需依据工程的具体特性及选用的材料,由技术人员提出预防墙面出现裂缝、贯穿整个墙面的裂缝的方案,工长需负责执行这些措施,而质量检查员则需承担监督职责并确保这些措施得到有效实施。
在装修过程中,由于不同工序之间相互交叉较多,我们实施了交接检验和会签机制。每当一个作业面完工后,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便会牵头组织,质量员、当前工序的施工负责人、下一工序的负责人以及相关人员共同参与,对工序进行交接检查,并在会签单上完成签字。
厨卫间的防水施工规范与第五条中关于屋面施工的要求一致,屋面及卫生间进行的蓄水试验结果需由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查验和确认,且需在上签证上获得认可。
针对项目管理人员,上述管理施工质量管理规定明确了对违反规定的责任人进行处罚,具体包括项目经理、生产经理、技术员、质量员以及相关工长,他们将被处以200至500元的罚款。